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粤港服贸自由化协议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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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星期四(12月18日)在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自由化的协议》。

该协议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国商务部说,该协议是内地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涉及面广,而且内容多。

协议附件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商业存在方式下以负面清单形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二是跨境服务、电信领域、文化领域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列明新增开放措施。

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表示,这个签字仪式是CEPA签署10年后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协议采用了“先行先试”的概念,“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都有突破”。

协议首次使用负面清单,除列明不适用外,广东对香港不再实施针对外资企业的其他限制,香港企业可以享受同内资相同的待遇。

广东将对香港开放法律、会计、保险等153个服务分部门,占全部服务行业的95.6%。

负面清单覆盖了130多个服务分部门,而内地对香港在其中约一半的分部门对香港实行国民待遇,即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享受跟内资相同的待遇。

中国商务部表示,该协议签署后,内地将在广东率先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同时为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自由化“先行先试”提供经验,也将为香港巩固金融、贸易和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现代服务业提供有益的帮助。

香港总商会对有关协议的签署表示欢迎。商会主席认为,协议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粤港两地经济合作,有助减低香港到内地开设公司的门坎,对年轻人到内地开创事业也有帮助。

(编写/责编:萧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