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與香港簽署粵港服貿自由化協議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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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與香港特區政府星期四(12月18日)在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自由化的協議》。

該協議將於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中國商務部說,該協議是內地首次以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涉及面廣,而且內容多。

協議附件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商業存在方式下以負面清單形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二是跨境服務、電信領域、文化領域以正面清單的形式列明新增開放措施。

香港財政司長曾俊華表示,這個簽字儀式是CEPA簽署10年後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協議採用了「先行先試」的概念,「無論在形式或內容上都有突破」。

協議首次使用負面清單,除列明不適用外,廣東對香港不再實施針對外資企業的其他限制,香港企業可以享受同內資相同的待遇。

廣東將對香港開放法律、會計、保險等153個服務分部門,佔全部服務行業的95.6%。

負面清單覆蓋了130多個服務分部門,而內地對香港在其中約一半的分部門對香港實行國民待遇,即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享受跟內資相同的待遇。

中國商務部表示,該協議簽署後,內地將在廣東率先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同時為內地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自由化「先行先試」提供經驗,也將為香港鞏固金融、貿易和航運等中心地位和發展新興現代服務業提供有益的幫助。

香港總商會對有關協議的簽署表示歡迎。商會主席認為,協議有助於進一步加強粵港兩地經濟合作,有助減低香港到內地開設公司的門坎,對年輕人到內地開創事業也有幫助。

(編寫/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