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暴恐”案件 9人被判死刑

图像来源,Reuters
周四(6月5日),中国公开宣判了一批涉嫌新疆“暴力恐怖”案件人员。81名被告接受审判,其中9人被处死刑,3人被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的报道称,当天,新疆塔城、乌鲁木齐、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等人民法院对23案81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这些被告“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判死刑、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报道说。
“快速批捕”
今年以来,新疆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上月22日,发生在新疆的致命性爆炸事件共造成31人死亡,另有94人受伤。中国公安部将此案定性为“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次日,新疆政府宣布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
6月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全市检察机关已依法快速批准逮捕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等犯罪嫌疑人29人。”
习近平上任后,其治疆政策备受外界关注。在接二连三的恶性暴力攻击事件后,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试图从就业和民生角度切入,解决新疆的问题。这次会议决定,政府需要确保新疆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并加大教育投入,在南疆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等。
(撰稿:欧阳;责编:尚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