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承诺赔偿青岛爆炸7.5亿元损失

爆炸现场
图像加注文字,爆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国石化承诺将对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造成的7.5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月22日因泄漏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

初步调查发现,爆炸发生前七个小时当地已经发现输油管漏油,但当局没能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死伤发生,引起公众强烈不满。

事故调查最终认定爆炸原因为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因腐蚀变薄而破裂,导致原油泄漏并流入排水暗渠,所挥发的油气与暗渠当中的空气混合后形成易燃易爆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集聚,遇到因处置原油泄漏进行施工造成的火花而导致爆炸。

事故已经被认定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长张新起等48人因事故遭到处分。

另外,还有15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爆炸发生后曾到爆炸现场向青岛和全国人民道歉。

在事故调查报道发表后,中石化发表声明称服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接受官方的处理决定,“并再次向全国人民和青岛人民深深致歉”。

(撰稿/责编: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