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土厅:宅基地流转不等于买卖

安徽菜农
图像加注文字,安徽省在探索农村改革方面曾有过不少大胆创新。

中国媒体报道说,安徽省国土厅指媒体把允许农村宅基地流转使用误读为“买卖”。

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指导意见,决定在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

但新京报周四(11月14日)报道说,安徽国土厅有关人士向该报记者表示,把土地流转使用解读为土地买卖是“对文件的误读”。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下一阶段改革的关键领域之一。

据新华社报道,安徽计划建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

为此,需要在土地制度和政策方面提供支持,包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政府试图打破城乡分化,缩小城乡差距的一项重大土地改革措施。

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十多年来迅猛发展,但中国农民从改革中受益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而过去的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刚刚结束的三中全会在土地和三农问题上的改革主要侧重在强调城乡统一和平等方面。

公报明确写到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新华社报道称:根据安徽省发布的《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集体土地所有权将确定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2015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按“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储备制度,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在此之上,安徽省还将建立完善土地交易平台,依托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涉及土地市场建设意见的出台,将促进农民宅基地等实现由资源属性向财产属性的转变,从而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既能缓解农民生产融资难、活跃农村经济,也将对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产生深远意义。

(编写:郱书 责编: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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