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加快公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

上海新建楼房
图像加注文字,中国政府实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不断受到公众质疑。

据中国媒体报道,政府将对住房政策进行调整,受到各界批评的经济适用房供应拟逐步减少,直到取消;公租房和廉租房将成为住房保障主体。

中国的“经济适用房”由地方政府主导兴建,以微利价格卖给中低收入家庭。

据官方新华社报道,加速”公租房并轨“可望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落实10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总体原则和精神的突破点。

“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通过发放房租补贴,分别对“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等,提供高比例租金补贴,并逐级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准,制定对等的租金补贴政策,以达到住房保障目标。

上海、安徽合肥、河北石家庄等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已开始进行“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

报道称,住建部相关司室已开始汇总“公租房并轨”有关“试点”情况,拟在年底召开的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提出相关鼓励推广要求。

另一方面,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到在全部取消,但不涉及已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体。

1997、1998年是中国房改的关键时期,当时的商品房价格和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差距甚大。

于是经济适用房在1998年适时推出,随后的7年间全国各地的经济适用房快速发展。

但是,到了第八个年头,这一政策不断受到公众质疑,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闲置“豪宅”,而老百姓大半夜排队都买不到经济适用房,小区里却停着奔驰、宝马的现象屡见不鲜。到了近几年够资格的买不起,买得起的没资格的尴尬局面更突出。

(撰稿/责编: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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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降低房价,直接摧毁泡沫,回归光棍价位!实在的举措!高房价是国家剥夺无产阶级一线城市大龄青年和中年的生育结婚配种权!国家要检讨!!<br><strong>光棍, 上海</strong><br/>

本人在2010 年 1 月 31 日的博客文章就建议:多建廉租房,不建经济适用房,其中一段如下:首先,从本质上看,经济适用房是以商业利润较低(被政府人为控制,一般为百分之几)的一种房地产商业利益开发,这也是多年来对经济适用房开发的定义。其次,违反了以上的“一致性原则”----经济适用房一旦出售,即失去“公共”性质。政府救济“穷人”无可非议,但只能救济“一时”,不能救济“一世”,所以,建议像多数西方国家那样,对穷人减税、补贴、支付(部分)首期、 、 多建廉租房,不建经济适用房。<br><strong>三鞠请安, 美国新泽西</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