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判處「世越號」船長有期徒刑36年

「世越號」船長李凖錫

圖像來源,AP

圖像加註文字,「世越號」船長李凖錫承認自己罪有應得。

韓國法官星期二(11月11日)作出裁決,判處4月「世越號」客輪沉沒事件中的船長有期徒刑36年。

韓國政府早些時候已宣佈「世越號」客輪的搜救工作結束。

韓聯社說,韓國法院判定船長李凖錫犯下遺棄致死傷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36年。判定輪機長樸某犯下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0年;判處其餘13名船員有期徒刑5至20年不等。

「世越號」客輪船長是此事件中被審訊的15名「世越號」船組人員之一。該客輪於4月發生沉船事件,導致超過300人遇難,142人受傷,是韓國最大的航海事故。死者多為正在出遊的學生。

韓國舉國為災難哀悼,而後轉為公眾的憤怒。有消息揭露,客輪操作人員操作有誤,緊急應對措施也失效。該事故目前仍有9人失蹤。

在裁決進行前幾個小時,韓國政府宣佈搜救「世越號」沉船事故失蹤者的工作結束。

韓聯社報道,韓國國務總理鄭烘原於11日上午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長官會議並宣佈政府停止搜救的決定。此時是事故發生第209日。

韓國海洋水產部長官李柱榮表示,目前發現失蹤人員的可能性極小,且搜救人員反映現場有隱患,政府認為潛水員的搜救工作已達極限。

他還指,失蹤者家屬也要求政府停止搜救工作。

搜救「世越號」。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搜救「世越號」工作在事故第209日被政府叫停。

船員引起公憤

「世越號」事故引來了一系列針對安全標凖以及政府處理救援行動的批評。

韓國海岸護衛隊被指救援行動不夠迅速和積極,護衛隊還因此而解散,由一個新的機構取代。

事故被指是由非法改造,載貨過多以及駕駛的船員經驗不足等多種原因綜合造成。

在光州南城的法官於周二會對全部15名船組人員作出判決。

檢控官要求判李凖錫死刑,指他玩忽職守,為事故找借口以及說謊。

船長以及很多船員,都在事故當日救生船抵達後最先離開的人員之中。許多生還者事後作證稱,在沉船時,他們被船員要求留在船上。

上個月,在審訊結束時,李凖錫說自己罪有應得,但否認他曾試圖犧牲乘客生命。

公眾的強烈抗議也引來了另一種聲音,懷疑船員是否會得到公平的審訊。

韓國在過去15年僅有一次執行死刑的案例,不過被判死刑尚待執行的有幾十人。

另外三名船組人員被控謀殺,面臨終身監禁。其餘船員則被控各項違反海事法罪名,被判監禁15至30年不等。

「世越號」於今年4月16日沉沒時,船上有476名乘客,僅172人從事故中生還。

(編譯:列爾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