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以過失殺人罪起訴「歲月」號船長

沉船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68歲的李俊錫被控在渡輪沉沒時,告訴乘客原地不動,而自己卻棄船而逃

韓國「歲月」號沉船的船長李俊錫被以過失殺人控罪。

來自韓聯社的報道說,68歲的李俊錫被控在渡輪沉沒時,告訴乘客原地不動,而自己卻棄船而逃。

他也是第一批被營救人員救出的倖存者。

除船長李俊錫外,還有另外三人也被以過失殺人而控罪,其中包括大副和二副以及輪機長。

如果罪行成立,他們可能會面對終生監禁。

韓國的檢控官表示,這四人置乘客的安危於不顧,自己先逃生而造成了如此災難性的後果。

同時,檢控官還以玩忽職守罪對另外11名船員提出起訴。

到目前為止,沉船已經造成281人死亡,但仍有23人失蹤。只有172人倖免於難,其中包括29名船員中的22人。

這艘渡輪4月16日由仁川駛往濟州島途中沉沒,船上共有476名乘客和船員,遇難者多數是參加畢業旅行的韓國安山市檀園高中學生。

韓國檢察機關早些時候還拘押了「歲月」號客輪船公司東主金漢植。

韓國當局認為,「歲月」號渡輪在沉沒前可能存在超載以及貨物存放不當問題,這也是導致渡輪在4月16日沉沒的其中一個原因。

(編譯:凱露/責編: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