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沒機會」在美國接受公平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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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說,他不可能在美國受到公平審判。因此,他沒有返回美國的計劃。
斯諾登在一場網上答問會上說,判定他有罪的100年陳舊法律「禁止就公眾利益進行辯護」。
他認為自己沒有希望返回美國,並對無法得到公平的審判感到「尤為沮喪與無奈」
現年30歲的斯諾登因為洩露美國情報機構監聽民眾通訊的機密正在俄羅斯暫時尋求政治庇護。
斯諾登還說,返回家鄉無論對於美國政府、公眾和他本人都是最好的結局。但由於美國現有的洩密者保護法不包括政府機構人員,他的這一願望無法實現。
他希望國會能夠修改現行法律,使所有洩密者都能夠獲得公平審判。
由美國國會設立的半獨立機構「隱私與民權監督委員會」周四(1月23日)做出裁決說,美國情報機構大規模搜集公眾電話信息的作法違法,而且在防止恐怖主義方面「作用極為有限」。
該委員會建議說,情報機構的這一行動應當被終止。
與此同時,美國司法部長霍德爾於周四表示,他不可能考慮對斯諾登實行特赦。
他說,如果斯諾登願意承擔洩露國家機密的責任,政府「可能就解決這一案件進行對話」。
(編譯:沙漠/責編:葉靖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