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律師行促議會採取行動表決是否啟動脫歐條款

圖像來源,AFP
倫敦一家律師行正採取行動確保英國脫離歐盟的正式程序會經由議會法案啟動,或可能造成留歐派佔多數的下議院阻攔脫歐。
一間以處理跨國客戶與複雜法律案件為專業的密許康德雷亞律師事務所(Mishcon de Reya)周日(7月3日)表示,如果英國首相在未經過全面議會辯論前就啟動脫離歐盟公投程序的《里斯本條約》第50條,將會構成不合法(unlawful)行為。
政府表示議會「有責任」去尋找「對未來最好的辦法」。
在公投決定脫離歐盟後,首相卡梅倫表示將會在10月下台,將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任務交給他的繼任者。
一旦條約啟動,為期兩年的脫歐協商將開始。
律師行認為,在英國憲法之下,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必須經由議會同意。
律師行已經和政府官員聯繫,尋求對程序的保證。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BBC法律事務記者科曼(Clive Coleman)表示,該律師行認為,任何一位首相行使行政權力啟動條約,將會構成不合法行為,因為這會凌駕1972年載明英國為歐盟一分子的《歐洲共同體法案》(European Communities Act)。
律師行表示,在憲法上,只有立法機關能夠覆寫立法機關的法案。而首相合法啟動條約權力必須來自於議會。
BBC法律事務記者科曼報道,此過程在理論上可能能夠留歐派議員佔大多數的議會阻擋英國脫歐,但這個可能性「在憲法上看起來是不可想像的」。
科曼分析,公投結果對法律沒有任何改變,卻改變了政治上的一切。
「法律確定性」
律師行一名合伙人卡斯拉‧諾羅茨(Kasra Nouroozi)說:「我們必須確保政府遵照正確程序來取得法律上的確定性,並且在這個前所未見的脫歐狀況之下,保障英國憲法及議會主權。」
「公投的結果不容置疑,但我們需要遵照英國法律來制定它。」
「公投結果本身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如果現任和未來的首相未經議會同意就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這是不合法的。」
「為了所有英國人民,我們必須保證程序被完整執行,《里斯本條約》第50條不能未經議會完整辯論和投票就啟動。」

圖像來源,AFP
歐盟其他領導人表示英國不應該拖延拖離歐盟時程。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表示,英國不能用上「數個月的時間」來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
《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脫離歐盟協商時程為兩年,只有在其他27個歐盟成員國無異議一致同意之下才能延長期限。
一名內閣發言人表示:「正如首相在下議院所說,我們現在必須檢視所有細節安排,而議會將會清晰地扮演帶領我們找到未來最佳道路的角色。」
「在往前進的過程中,確保英國方方面面的資本被保護且有所進步,這是至關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