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谈中国:十一佳期“允结不允离”

- Author, 陳陽
- Role, 北京
「十一」當天,重慶市主城區部分婚姻登記中心,將為市民提供服務,不過,這天只能辦理結婚登記,不辦離婚。此舉由此引發市民較大爭議。
該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中國人長期形成的觀念看,在祖國六十週年華誕的大喜日子,僅為新人辦理結婚,也可以理解。(9月25日《重慶晚報》)
生活原是如此充滿了複雜與多樣性,甚至不時有悖論糾結:從社會主流的角度看,今年的十一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婚慶吉日佳期之選,它還適逢共和國六十華 誕大慶,多重喜樂元素環繞覆蓋,自然會是眾多新人們的擇吉首選;古往今來,無論中西,在日常生活的情趣偏好上,喜吉利,趨祥瑞,早已流襲成風,甚至可以說 是民俗生活的公共凖則。重慶的一些婚姻登記中心由此出發,在今年的十一佳期奉行「允結不允離」的工作思路,倒也並非完全無的放矢。
可是換位思考一下,站在人數或許並不眾多、但卻依然存在的離婚訴求者一方,此工作思路不免讓人有點受傷:它是否存在以喜慶的名義對離婚者施以歧視之 嫌?在社會文明理念不斷進步和多元的今天,包括婚戀自由在內的平等權利觀業已深入人心:與情投意合的成年男女公民選擇以公開合法的方式步入婚姻責任期一 樣,因各種現實原因而產生的離婚訴求、離婚事實,只是法律意義上的中性權利現象、社會現象,它沒有被偏見性、厚此薄彼式行為(尤其是公共行為)變相支配的 理由,更遑論可能造成相當「歧視性」效果的政策或思路。從權利公平的角度看,它多少有越位和踐權之嫌;而由社會理性的視角展開,它更似過度「吉心」結出的 異果。
相比個體生活的瑣細和平淡,共和國六十週年華誕這樣的宏大主題敘事,當然要波瀾壯闊、激動人心得多。誠然,在這麼一個浩大主題感染下,神聖、莊重與 喜慶感,將成為不可迴避的佳期主格調、主色彩,作為共和國公民或社會組織單元,有理由予以必要的情緒表達與呼應;但與此同時,亦應牢記和恪守:神聖不是禁 忌,權利和生活還得繼續。
個體權利不應其瑣細而被冷落和漠視,公共主題敘事、主題景觀不以其莊嚴或神聖,而施加禁忌性、「壟斷性」影響,二者和諧共容、並轡前行,且互相珍視 與倚重,方為權利時代和公民社會的佳期佳構。甚至,有了個體權利和個體生活的真實、靈動、自由狀態,宏大公共主題的價值質素,才可能更厚重、更具社會深度 和廣度的迸湧奔流。神聖與莊嚴,也就由此飽滿著人性的力量。
注:《中國人談中國》的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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