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觀察:醫務改革的雙面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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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thor, 鄒頌華
    • Role, 香港獨立評論員

香港的醫務改革講了十五年,至上星期,改革醫務委員會(下稱醫委會)的《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終於上呈立法會,卻惹來極大爭議,有醫生發起靜坐,而一些改革方案也引來市民的恐慌──就是醫委會最終會否受到操縱,為降低海外醫生來港執業的門坎鋪路──最引人關注就是會否引入中國大陸的醫生來港。改革草案如今已造成政府與病人跟醫生與一般市民之間的角力。

病人怎麼看

醫委會是負責處理香港醫生的註冊及規管事宜,包括就註冊醫生的專業操守作出相關研訊及紀律處分程序。至今天,醫委會要處理的醫療事故投訴,已積壓了900多宗,而平均一年只可以處理十多宗。每審一宗需時58個月。改革的原意,就是要改善醫委會的效率及處理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本屬美事,也是病人組織多年來所爭取。

但《條例草案》也有捆綁式的條文,其中改革的目的是要「便利非本地培訓醫生(特別是專科醫生)到港執業」,以及在醫委會轄下的初級偵訊委員會中增加由特首委任的業外委員的人數,引來業界和社會人士巨大的反應。

在香港,要成為註冊醫生,要過五關斬六將,門坎與英聯邦國家看齊。但是,一旦遇上醫療失誤事故,要向醫委會投訴以至狀告涉事醫生,病人同樣也是要過五關斬六將,搜集證據和審訊程序的嚴謹程度猶如法庭審訊般。但和法庭不一樣的是,醫委會並沒有全職律師坐鎮,其初級偵訊委員會的主席也只是義務工作,根本無法全身投入處理堆積如山的醫療事故案件。病人如果要循醫委會的途徑去討回公道,需要的是無限的耐性。

其中香港藝人張崇德和劉美娟夫婦就是很受注目的案例,他們前後用了九年時間,才就其兒子在出生時因醫療事故而夭折討回公道。投訴手續之繁複,包括集齊相關的醫療檔案、有到資深醫生無償指正被告醫生等等程序,要過第一關即初級偵訊委員會的一關,已殊不容易。好了,過了那一關,又是漫長的排期和聆訊。

因此,政府和病人組織就這一點上連成一線,就是要修訂有關條例,在現有制度中增加非業界委員,才能加快偵訊。而香港病人政策聯機副主席葉永堂也指出,在醫療體制內加入病人代表是世界主流。

醫生又怎麼看

然而,魔鬼永遠在細節之中。政府提出的醫委會改革條例草案,增加由特首委任四名業外委員,卻沒有相應增加業界委員,醫學界認為,此舉並不能加快聆訊的效率,並擔心醫委會從此受政府操縱,為降低海外醫生來港執業的門坎鋪路,因而極力反對。

醫生們的擔憂也不無道理,而且也成功令一般市民站在醫生的一方,原因非常簡單,就是大家也對改革後會便利某些非本地培訓醫生到港執業感到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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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如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指出,香港以往二十多年來也有聘請海外醫生在香港作有限度執業,所以如果要引入海外醫生,現在的安排已做得到。目前,海外醫生以英國最多,澳紐次之,而且每年要續牌一次,比較令人有信心。

而新的方案由每一年續牌改由三年續牌一次,比現行制度寬鬆。因此,有論調指本地醫生擔心海外醫生來搶飯碗,所以才群起反對。但是,不論是本地醫生還是一般市民,也對一類「非本地培訓醫生」有著「同仇敵愾」的心態,那當然是指來自中國大陸的醫生。

中國的醫生如何良莠不齊,甚至真假難辨,在此不用詳述。最理想的狀態,當然是不分國籍,而是以醫術和醫德去聘用醫生。但香港醫學界也很成功地掌握市民對中國醫生的恐懼(而這種恐懼不是沒有原因的),令民意及不少泛民議員站在他們的一方。儘管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多番強調草案並沒有降低招收非本地醫生的門坎,但仍難以令人釋疑,始終最後是由特首去委任非業內人士,而現任特首梁振英過去的施政和所委任過的各界人物,其誠信和能力也叫人側目。因此,一旦要便利海外醫生來港執業,到時也難以只便利美加等地的醫生而把中國醫生排除在外。

因此,高永文說連日來遇到市民對他說:「不是相信你就可以,我們是不相信整個政府。」可見事件已不單是解決醫療問題,而是香港上下的信心問題。而更惡劣的是政府今回又成功把「病人」站在自己的一邊,與醫生對立面,造成一定程度的「醫醫相衛」論,盡一步撕裂「醫患關係」──病人對醫生不信任,根本就無法有效治療。

其實也有人提過只要抽起最有爭議的條文之後獨立表決,現在先通過有助加快初級偵訊的措施的條文,起碼可解決病人最急切期望的改革。然而草案已進入立法會二讀的階段,無法拆件通過,星期三將會再在立法會內審議。

這場牽涉官、醫、病、民四方之角力,最終其實很難有贏家。今年初,政府才決定削減醫院管理局未來兩年經常性開支,總共達五億港元,是過去十年首次削減經常性開支。而公立醫生本身許多已是數十小時輪值一更,連醫生自己都無法健康生活,卻要照顧別人的健康,這樣下去,儘管醫委會有所改革,也無助減少醫療事故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