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中国:用宪政体制化解民族问题

西藏「3.14事件」和新疆「7.5事件」的爆發,體制性矛盾與民族間矛盾疊加,民族地區「維穩」形勢更加嚴峻。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民族地區「維穩」形勢更加嚴峻

近來,在四川甘孜藏區連續發生藏人自焚事件,再次引起人們對中國民族問題的高度關注。

民族區域自治本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既定國策,並寫入憲法。但在過去60餘年的時間裏,民族自治並沒有得到真的落實。共產黨的無神論意識形態、毛澤東年代的階級鬥爭邏輯和以「民主改革」名義進行的強行社會改造嚴重破壞了民族地區的宗教、社會結構和文化生態,在西藏、新疆等地區,少數民族的傳統宗教和文化受到毀滅性摧殘。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政府加大了對民族地區的投入,民族地區的經濟、民生均有所改善。但黨專制體制所特有的「黨委書記當家」和絕大部分民族地區事實上存在的「漢人當權」現象依然如故,民族自治不過停留於紙上。

隨著近年來西藏「3.14事件」和新疆「7.5事件」的爆發,體制性矛盾與民族間矛盾疊加,民族地區「維穩」形勢更加嚴峻。

流亡藏人的「中間道路」主張

北京一直指責遠在國外的達賴喇嘛堅持「西藏獨立」,是製造「分裂」的後台。這當然有悖於事實。真實的情況是,達賴喇嘛早已放棄「西藏獨立」的訴求,而希望在西藏實現真正的自治,這就是流亡藏人的「中間道路」主張。

2008年10月,達賴喇嘛的代表在同中央統戰部官員舉行第八次會談時,曾呈交《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副其實自治的建議》,闡述了流亡藏人關於如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框架內實現藏民族自治的基本意見。這些主張包括:尊重西藏民族的同一性;希望西藏民族的特性、民族文化和精神得以保存和延續;希望西藏民族自古以來居住之脆弱的高原生態環境能夠得到保護;在藏區實行名副其實的民族區域自治,而且實施要符合藏人自己的需求、特性和重點;保護西藏的語言、文化、宗教;制定屬於西藏自己的教育制度並自主進行管理;促使西藏人經濟自立;自我管理西藏的內部秩序及公共安全;希望阻止對藏區的大規模移民遷入,改變了的人口結構將導致藏民族特色的消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藏人居住區全部納入統一的西藏民族自治體制內,不再分屬於不同省區;自治區地方立法應與其他省級立法一樣,不必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達成上述協議後,西藏流亡政府將失去存在意義並立即解散;等等。

應該說,這些主張是善意的,其基本要求也是合理的,卻被統戰部官員指責為「變相獨立」或「分裂」(見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朱維群2008年11月接受BBC專訪的談話:達賴的自治要求是變相獨立)。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理解北京當權者的「苦衷」:民族問題牽一發而動全身,除非下決心進行根本的全國性體制變革,民族問題不可能單獨得到最終的解決。而如果抱定「共產黨的江山萬世不易」,則民族問題將繼續拖延下去,積重難返,直至最後爆炸。

為什麼民族問題已成「瓶頸性難點」?

當今形勢下,民族問題已成為中國憲政改革和民主化轉型的瓶頸性難點。這個問題處理好了,中國可以順利度過民主轉型這一關,而迎來統一的、多民族共治的憲政中國的嶄新時代;如果處理不好,則會加劇民族衝突甚至導致國家分裂,民主轉型本身也可能受到致命的挑戰而功虧一簣。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試想,如果中共當政者繼續目前的高壓統治,拒不實行憲政改革,社會矛盾繼續累積、發酵,遲早爆發內亂,乃至造成整個國家失控;在這種情況下,新疆、西藏甚至內蒙古的少數民族均可能提出獨立要求,而且這個要求在那種情況下會顯得如此自然、如此合理;但國內佔人口絕大部分比例的畢竟是漢族,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不會贊成國家分裂,這將使漢族的民主派人士處於極其尷尬的處境;更糟糕的是,這時,很有可能從舊體制陣營中出現「梟雄」人物,以反民族分裂、反國家分裂為名邀買人心,獲得漢族民眾支持,打擊自由主義憲政改革派,鎮壓「民族分裂活動」,在全國重新實施鐵腕統治。總之,這個結果,將阻斷中國的民主轉型進程,使中國倒退幾十年。

所以,民族問題,茲事體大,它不僅關乎各民族兄弟的自由和福祉,而且關乎憲政中國的成敗和未來!

也正因為此,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們還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爭取體制內外良性互動的和平轉型。或者,即便突發性轉型在所不免,我們也希望各民族的民主人士,以轉型大業為重,以各民族兄弟的根本福祉和長遠利益為重,避免分裂,共同爭取憲政中國的美好明天!

未來憲政中國的民族政策

未來憲政中國的民族政策應該是什麼樣的?筆者認為,未來中國應繼續、並真正落實民族區域自治的憲法原則;同時,考慮到某些民族地區已有大量非本族人口居住的現實,應該在這些地區倡導多民族共存共治、和睦相處的原則。筆者相信,在雙軌共和制框架內,分級自治有利於民族地區的民族區域自治或多民族共存共治,比如,未來的西藏自治區將基本上是省一級單一民族的自我治理;而廣西、雲南等地的民族區域自治可能主要在縣一級,省(自治區)則更多體現多民族共存共治的特點。

根據雙軌共和制原則,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或多民族共存共治的地區,將比純漢族地區擁有更多的自治權力,這主要體現在使用本民族語言,發展本民族教育,保護本民族特殊的文化、宗教遺產,開展自主的對外文化交流等方面。但民族自治地區也要遵循雙軌共和制中行政雙重負責的集中治理原則,自治區行政首長除對本自治區的民意代表機構負責外,還要對中央政府負責。民族地區的水資源、礦產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等均為國家和全體中國民眾的共同財富,對它們的保護和合理開發是中央政府和民族區域自治政府共同的責任。民族區域的國防和外交由中央政府負責。

鑒於大部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仍較落後,在未來憲政中國,中央政府仍然有義務通過各種形式幫助民族自治地區更好、更健康地發展。東部和中部地區較為發達的省份以及和內地建立了更為緊密的經濟聯繫的港澳地區也有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的責任。

作為中央級民意代表機構,未來憲政中國的議會第三院,也即省際聯合議院,將在民族事務的協調和處理上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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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哈,我的觀點剛剛與您相反,我認為,沒有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更能促進各民族的大團結,更能使中國團結得像鋼鐵一般的堅強。 而且,我認為您的方法才是造成分裂的禍亂之根源!如果您是中國人,我希望您深入中國社會,並自我反思。如果您不是,請恕我多言,我對您無話可說,您也可以忽視我的留言。FRANCE

主張對少數民族鐵腕的不一定是舊政權人物.如國內民族衝突,民運們也會選邊站,誰會冒被眾人拋棄的險去和漢人對立,當漢奸呢?看緬甸民主轉形,先攻緬北少數民族,同時對緬族行民主政策,兩個人群,兩套政策,並行不悖. 民運政權要靠選票,看漢人的臉色行事,中共的搞民族和諧假面具,民運不需要,只要漢人滿意,國家和政權就穩如泰山.加上中共治下漢人受了太多苦,為補償對中國最忠誠最關鍵的民族,政策向漢人傾斜是必然的.國際若有人會鬧,誰又鬧得過團結起來的漢人十幾億張嘴?就算只對漢人民主,大部份人還是享有民主的,中國怎會倒退幾十年?所以不必擔心中共亡後民族對抗.亂而治之的例子史上很多.龍媚, 三門峽

"民族問題已成為中國憲政改革和民主化轉型的瓶頸性難點"張先生這句有點沙文主義了吧。用憲政保統一,結果既沒有憲政也沒有統一。憲政應是目的,不是手段。我看統一和憲政不可兼得,漢族精英不應自視過高,他們的軟實力現在不夠做到兩者都要。中國人追求憲政不是在救國,是在救贖自己,這點漢族最應注意。未署名

這是一個在新疆或者西藏沒有生活過的所謂政治學者的愚蠢建議。事實是在新疆,西藏生活的漢族人一直處於二等公民的不平等地位,從計劃生育,高考升學,民事,刑事案件的受理判決,福利等無一沒有體現出當地民族的優越地位。民族問題在任何多民族的國家都存在,與國家制度無關,沒有永遠的解決方案,至少到現在沒有。王建剛, 中國新疆

達賴現在要的是自治,最終要的是獨立,這樣的伎倆看不出來那真是枉為中國人了。幸虧大部分國人不予張博樹為伍,否則國家早就四分五裂了,俄羅斯,南斯拉夫就是前車之鑒。西方不把中國裂解,總是睡不安穩。在某件事上如果西方極力詆譭中國,那說明我們做對了。dw, HK

一向使偽使詐,弄虛作假,毫無誠信,心狠手辣的政府可以用【美麗的】【謊言】一次複一次【騙倒】一些【愚忠】與【善良】的【人民】,但對於【深受其害】的【非漢民族】,經歷數十年的摧殘折磨,對用【憲政體制】去【化解】【民族問題】的藍圖感受,只會意味著【另一波】【災難】的【前奏】。孟光,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