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製造「媒介事件」有悖職業倫理

- Author, 劉海明
- Role, 中國網友
11月26日,南京《東方衛報》在頭版用整版篇幅刊登「尋人啟事」,尋找張藝謀。事由是前些日子無錫計生委表示聯繫不到張藝謀,其超生的事情在微博上被熱議,有網友用調侃語言發佈「尋人啟事」,想必《東方衛報》編輯部看好這個帖子的新聞點,用誇張的版面語言作為「新聞」刊登出來。
站在編輯策劃的角度,這則「尋人啟事」無疑值得稱讚。媒體貴在創新,新聞的內容和表現形式需要創新,媒體編輯在做新聞的時候肯動腦筋,對新聞事業的發展,自然是在建功立業。不過,新聞的創新,不應背離新聞倫理。媒體是社會進程的觀察者,除了特殊領域(如傳媒業自身的新聞),媒體不宜參與新聞事件。那樣,將會干擾事件的自然進展。遺憾的是,我們的一些媒體忘記了新聞倫理的這個禁區,不時總有好事者策劃新聞,以製造「媒介事件」。以尋人啟事方式全國尋找張藝謀,不過是最新的標本罷了。
新聞只有真實、客觀,才有生命力。媒體要立身與社會,要參與社會競爭,不能不注意媒體自身的特殊性。而那些形形色色的媒介事件,屬於天下本無事,媒體炮製之。或者說,把小事爆炒成轟動性新聞。也許有媒體會認為,這是媒體行使輿論監督的權利,沒有媒體的監督,不良社會現象不會自行消失。這確實不假,只是媒體應關注職能部門的盡責情況。以超生為例,儘管限制人口生育不得民心,在現行體制下,有計生部門負責這項事務。張藝謀是否超生,還僅限於坊間傳說;無錫計生委稱找不到張藝謀,媒體應該問責的是該市的計生委。自行發佈針對張藝謀的「尋人啟事」,難免有侵犯其名譽權和隱私的嫌疑,更何況這不是該媒體出面追問的,起碼不能是以新聞或者廣告形式追問的(發表個人評論不在此列)。否則,顯然是有意製造了一起「媒介事件」,除增加該媒體的知名度,對社會來說並無多少益處。
媒介事件,如果是社會沒有重大新聞素材,媒體編輯部不得已通過精心策劃製造一個新聞話題,也還勉強說得過去。最近幾天,青島、溫州、天津的爆炸案,舉國關注;世上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新聞素材嗎。如果《東方衛報》以新聞專業主義的態度去關注全國熱點事件,或者關注南京本地的熱點事件,相信絲毫不會降低這家報紙的品格。如果創意不亞於這則整版的「尋人啟事」,可能社會反響會更大。遺憾的是,不該忽視的新聞忽視了,把民間的娛樂話題當作重頭戲來炒作,未免過於嘩眾取寵。
這起「媒介事件」的不妥之處還在於抹殺了新聞和廣告的界限。負責任的報紙,不會在頭版寶貴位置刊登大幅廣告。畢竟,你不是免費報紙,二是新聞紙。新聞紙是讀者花錢訂閱來讀新聞的,廣告信息具有針對性,尋人廣告的針對性更強。如果不是公益廣告,出現在報紙頭版更加不合適。《東方衛報》的這個「廣告」既非公益廣告,也不是新聞,估計無錫計生委也沒有付費,很難讓我們說這個版面究竟是新聞還是廣告。四不像的版面內容,顯然對自己的讀者不夠負責。
嚴肅的報紙,不會用炒作的方式抬高自己的身價。熱衷於製造「媒介事件」的媒體,與其說是在炒作社會熱點,不如說是借機炒作自己。這樣的行為,早該「金盆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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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你太嚴肅了,是真的不解其中味,還是故意上綱上線?這是一個全民娛樂的時代。不過這次是終於找到一個機會,對那個長久以來以忽悠人民為業的人也娛樂了一把。計生委是政府部門,你想要人們去娛樂政府?人們還沒傻到這地步。未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