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坛贪腐案再次宣判多人入狱

南勇

圖像來源,cctv

圖像加註文字,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被判處10年半監禁。

中國足壇貪腐案周三(6月13日)分別在瀋陽、鐵嶺和丹東的法院一審宣判。

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

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謝亞龍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並沒收財產20萬元人民幣。

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主任李冬生因受賄罪、貪污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前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也因受賄罪被判處10年半監禁。

前國腳

前國家足球隊球員、後擔任教練員的申思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被罰款50萬元人民幣。

另外三名前國家足球隊球員江津、祁宏和李明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罰款50萬元。

以上四人被控前均效力上海國際隊,四人承認收受天津泰達俱樂部每人200萬元人民幣的賄賂。

中國當局此次對足壇腐敗的打擊聲勢浩大,此前已有多名足壇官員、俱樂部老總和裁判因受賄罪被判入獄,其中包括前國家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和有「金哨」之稱的裁判員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