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请驻华领事馆停发空气质量数据

空氣質量

圖像來源,AP

圖像加註文字,國務院新公布的空氣質量標凖規定空氣中PM2.5濃度必須維持在每日平均每立方米75微克

中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周二(6月5日)表示,希望個別駐華領事館停止發佈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氣質量信息。

吳曉青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說,中國空氣質量監測及發佈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屬於政府的公共權力。

他表示,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外交人員有義務尊重接受國法律法規,不能干涉接受國內政。

吳曉青說,個別國家駐華領事館自行開展空氣質量監測,並在互聯網發佈有關信息,既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以及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精神,也違反了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報道說,這明顯是在談及美國駐華大使館透過推特定點播報北京的空氣污染數據。

美國駐北京的大使館在推特網頁上提供北京空氣質量每小時的讀數,目前已經有超過1萬9千名網友跟蹤關注。

空氣質量

吳曉青在會上發表「2011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時表示,個別領事館以他們本國的空氣質量標凖來評價中國的空氣質量明顯是不合理的。

據報告顯示,中國325個城市中有89%在2011年城市空氣質量達標。

吳曉青說,從今年下半年開始,74個城市所有國控監測點將陸續發佈空氣質量監測信息。

根據國務院新公布的空氣質量標凖,規定空氣中PM2.5濃度必須維持在每日平均每立方米75微克,而美國的標凖則是35微克。

PM2.5是對直徑小於2.5微米的可入肺顆粒物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