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少将罗贤哲间谍案被判无期徒刑定案

羅賢哲(2008年)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台最高法院維持一審判羅賢哲無期徒刑
    • Author, 林楠森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灣陸軍少將羅賢哲為北京擔任間諜案,台司法單位三審定案,最高法院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他被控的"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最高可判處死刑,前審軍事法院的判決說因是其在偵察期間自白,並主動繳交犯罪所得,而未對其求處死刑。

羅賢哲在一審宣判後即一路上訴,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都維持一審法院作出的無期徒刑判決。台灣軍方對於法院的宣判則表示尊重。

羅賢哲案是近年來頻傳被北京吸收的台灣軍人或特工中官階最高者,其為北京從事間諜工作最先是被美國發現,而通知台灣當局調查。

其家人在該案爆發後曾對台灣媒體證實羅賢哲曾在美國被聯邦調查局約談,羅賢哲家人三代從軍,其原先在陸軍官校就讀的兒子在間諜案爆發後,已因成績不及格遭退學。

由於羅賢哲在台軍歷任情報及台美軍事合作等重要職務,盛傳美方也極關切北京通過此一渠道取得美軍機密。

據台灣媒體披露的當局調查說,羅賢哲是在2004年派駐泰國期間,因嫖妓被中國特工偷拍要脅而同意擔任北京間諜,其七年間出賣的機密共獲得約五百萬台幣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