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港獨被撤參選立法會資格 香港親北京媒體表態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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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選舉官員宣佈撤銷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立法會選舉參選資格後,親北京媒體表態擁護驅逐「港獨」人士參選的決定。
陳浩天此前報名參加9月4日選舉,競逐地區直選議席,但選舉主任發函稱信納其無意擁護香港《基本法》,裁定其參選提名無效,是1997年政權移交以來首次有人因被指違反《基本法》而被撤銷參選資格。
受中國政府控制的香港《大公報》與《文匯報》星期天(7月31日)稱,有關決定得到「各界支持」,並稱這是對「港獨」勢力「當頭棒喝」。
泛民主派政黨一致批評此舉為政治審查,但強調並非支持「港獨」立場。親泛民法律學者批評選舉主任並無法律授權作出此判斷,開了一個壞先例。
高等法院開庭裁定接納司法覆核申請,但拒絕在上星期五(29日)選舉提名截止前緊急審理是否頒令。
陳浩天表明將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或提出選舉呈請,尋求推翻有關決定。但香港媒體引述律師稱,在9月4日選舉前能有裁決機會甚微。
特區政府發表書面聲明說:「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立法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上周,本土民主前線參選人梁天琦與社會民主連線正副主席吳文遠、陳德章分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緊急裁定選舉事務處於今年選舉新增的「確認書」無效。
這份「確認書」要求參選人確認其知悉並擁護香港《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敘述,並表明違反聲明內容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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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言論」
<link type="page"><caption> 據陳浩天在民族黨網站刊載的選舉主任覆函</caption><url href="https://www.facebook.com/hknationalparty/photos/a.472253396306953.1073741828.468882569977369/520800428118916/?type=3" platform="highweb"/></link>,選舉主任認為雖然他已簽署包含聲明效忠香港特區與擁護《基本法》的參選表格,但沒有簽署新增的「確認書」,也拒絕回答選舉主任提出的「一條問題」。
選舉主任續稱,在處理提名過程中,注意到陳浩天在社交網站與新聞稿中的言論,並就此獲得特區政府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認為其香港獨立主張「與《基本法》有根本性牴觸」,因此他其實並未作出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表態效忠香港特區與擁護《基本法》的聲明,裁定其提名無效。
陳浩天星期六(30日)會見記者時說:「今天他只問你一條問題:『你支不支持香港獨立』,他日可以問你支不支持(行政長官)梁振英、支不支持共產黨統治,或者支不支持香港特區的施政。要是你有任何批評……他都可以說你不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然後不讓你參選。」
香港有線電視新聞台引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本來選舉主任應依法檢視參選人是否符合已遞交法定聲明表格等客觀標凖,「現在可不是了。要由你(選舉主任)去判斷我交表格之後,從你其他的言論,我再判斷你是否真正作出了(聲明)」。
「我覺得法理依據比較牽強,也開了一個挺壞的先例。這不是《選舉條例》賦予選舉主任做的工作,這樣做無可避免的讓選舉主任扮演了一個較主觀且(牽涉)政治審查判斷的角色。」
曾領導「佔領中環」爭取普選示威的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星期天在香港電台的電視直播論壇上說,他個人並不支持「港獨」,但他擔心當局越是打壓港獨言論,就越是多人討論、關心和同情「港獨」,讓「港獨」言論或行動越演越烈。
戴耀廷還說,要是政府想限制「港獨」人士參選,應先修改《基本法》,而不是以「聲明」方式限制他們進入議會。
《大公報》星期天的社評則說,陳浩天參選「本身就是對特區法治和立法會依法選舉的嚴峻挑戰……其分裂國家、對抗中央、敵視政府的立場已昭然若揭」。
「就算陳浩天如此狂妄無知、公然推動『港獨』,特區政府也仍然給予其改過機會……更令人憤慨的是,陳浩天昨日在獲悉不獲參選資格後,不僅不反思『港獨』之過,還糾集一些人到金鐘選管會門外鬧事,公然撕毀選舉主任的通知函件,並繼續叫囂『港獨』口號,然而,附和者寥寥。」
《文匯報》社評說:「如果讓『港獨』分子混入立法會,在立法會平台鼓吹推動『港獨』,其危害性比在建制外興風作浪更大。」
「廣大選民應心清眼亮,看清『港獨』真面目,將一貫鼓吹推動『港獨』的參選人拒之立法會門外,絕對不能讓『港獨』分子堂而皇之地進入立法會興風作浪、危害港人根本福祉。」
中國大陸媒體目前只有中共《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在其網站報道此消息。在報道下跟帖評論的網民批評特區政府「縱容」提倡「港獨」人士,主將抓捕「港獨」倡議者,將其「驅逐出境」,甚至處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