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八仙塵爆週年 受害者家屬提出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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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6月27日),台灣「八仙塵爆」發生一週年之際,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98位受害者及家屬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請求相關責任人賠償逾26億元新台幣(約8000萬美元)。

2015年6月27日,新北市八仙樂園內舉辦「彩色派對」時發生塵爆並迅速燃燒,共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傷。

去年發生八仙塵爆意外後,台灣消基會在去年7月3日宣佈將替受害者提起團訟,原本預計於今年1月底正式提告,向法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的起訴,但是考慮到原本委托法扶的部分受害者有意願加入消基會的團訟,經協調後,延長收件至4月底,在周一正式提告。

消基會表示,目前第一波起訴已接受近百位受害者委托,起訴對象包含玩色創意的呂忠吉、瑞博國際營銷的周宏瑋,以及八仙樂園的陳柏廷等人,損害賠償請求的金額達20多億元。

今年4月,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市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事故作出一審判決,裁定活動負責人呂忠吉業務過失致死罪成立。

法院認定,事發時工作人員噴灑色粉不慎噴入電腦燈,燈泡高溫引燃色粉,引發連環爆燃。事發時多數人身穿泳裝,許多傷者40%或以上皮膚燒傷。

審判長郭惠玲認定被告人呂忠吉「過失程度甚重」,判處呂忠吉監禁4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新北八仙樂園爆炸現場一名傷者被群眾抬走(27/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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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八仙塵爆中大批傷者是身穿泳裝的年輕男女。

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去年10月偵結全案時只對呂忠吉提出起訴,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八人則以罪嫌不足為由不予起訴。

媒體記者在新北八仙樂園外守候(28/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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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塵爆發生後,八仙水上樂園被政府下令無限期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