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毒地」整治列入「全面建小康」目標

圖像來源,Xinhua
中國國務院周二(5月31日)公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承諾在在調查現有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基礎上,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法律的制訂。
去年以來,天津濱海新區化學品倉庫爆炸案、江蘇常州外國語學校新址污染案等公共環境事件引發了社會輿論對土壤污染問題的關注和討論。
中國國務院在這份被媒體稱為「土十條」的文件中說,「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污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

圖像來源,AP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領導人習近平上台後承諾的主要施政目標,在中共十八大報告中首次提出。其具體指標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五類。其中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是包括中國在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等。
中國政府在這份行動計劃中透露了兩個「毒地」整治的剛性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率達到90%以上。
行動計劃排出了中國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立法的時間表,包括在今年內發佈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明年出台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規章,2020年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等。
中國政府還計劃將農用土地按照污染程度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以及嚴格管控三種類別,並在2017年底前發佈分類技術指南。此外,將從2017年起,對涉及污染的企業用地變更為建設用地實施全面評估,從2018年起對重度污染農用地變更為建設用地實施全面評估。
針對頻頻引發爭議的居民區污染問題,這份計劃書明確表示,「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業……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