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被毆示威者曾健超襲警及拒捕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曾健超

圖像來源,AFP

香港一所法院裁定,於2014年「佔領中環」爭取普選堵路示威期間懷疑被七名警員毆打的示威者曾健超襲警及拒捕罪成立。

案件周四(5月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曾健超一項襲警罪及兩項拒捕罪成立。裁判官警方證人證供可信。

檢察官指控曾健超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高處向11名警方人員潑淋有味液體,並反抗四名警員的拘捕。

不過,事發當天有電視台拍到七名警察涉嫌將曾健超移到一處暗角,對他拳打腳踢。片段曝光讓輿論嘩然。

裁判官作出判決後宣佈休庭,至周一(30日)再次開庭判刑。曾健超在聽判後表示失望,將與律師團隊研究是否上訴。

據香港媒體報道,曾健超也擔心此案的判決會否影響到隨後對七名警員的審判,但他相信港府律政司將作出公正的安排。

新聞影片

事件發生時,警察正在驅散金鐘龍和道行政長官辦公室外的示威者,而其後曾健超被警方制服。

同時,有電視台攝影片段顯示,曾健超亦曾於高處向警察潑淋液體。

控辯雙方曾就呈堂證物之一——在亞洲電視播出的新聞影片——能否毫無合理懷疑地證明曾健超的身份展開辯論,裁判官最終接納這段視頻為可信證物。

曾健超是一名社工,也是泛民主派公民黨黨員。公民黨的一些主要領導人物與支持者周四到法院外聲援。

曾健超一案惹起不少關注,不少人批評香港律政司拖延起訴涉嫌毆打曾健超的七名警員。

結果事隔一年,香港律政司於去年的10月15日同時檢控七名警員和曾健超。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七名警員及曾健超分別牽涉兩件案件。

袁國強當時說:「為了公平起見,同日起訴,然後安排同日到法院。曾健超先生也好,或該七名警務人員的律師代表,若有任何陳辭,希望跟法庭說。」

「如果審訊或相關的刑事司法程序,其他涉及的程序問題或其他安排,他們可以有機會第一時間可以同日向相關法官作適當的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