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務部長批評立法委員「操弄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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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周日(4月17日)表示,周六法務部網站上登出《自己錯了還怪人》新聞稿出自她手筆,批評立法委員「操弄民粹」,不當指責法務部與中國協商偵辦台灣嫌犯的方式。
近日中國將在肯尼亞(台灣稱肯亞)<link type="page"><caption> 被判無罪的台灣籍電信詐騙嫌犯移送中國</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4/160412_kenya_china_taiwan" platform="highweb"/></link>,以受害人全是中國人為由,主張對涉案台灣人具有司法管轄權,引發台灣輿論熱議。
上周五(15日)馬來西亞政府在北京施壓的情況下,仍依照台灣請求,將20名涉及中國電話騙案的台灣人遣返台灣。抵達台灣後,因為檢方尚未搜集足夠罪證,只能讓嫌疑人先行各自返家。
該篇新聞稿以「大家都知道,兩岸關係錯綜複雜」開筆,用字淺顯白話不同於一般新聞稿。文中指出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等人及一些政治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
該新聞稿被網民大量轉載,截至目前被下載突破五千次,點閱次數超過6萬9千次。BBC中文網研究法務部網站最近十則新聞稿,點擊率第二高的為4月13日稱台灣對肯尼亞案嫌犯有司法管轄權,有2525次點閱,與《自己錯了還怪人》點閱率相差27倍。
「無權片面決定」
羅瑩雪在新聞稿中解釋,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法務部是「單軌多點」之下的一個聯繫窗口,無權片面決定,舉凡犯罪情資交換、交付證據、合作協查等,都需要透過協商才能進行。
羅瑩雪表示,上周五,在法務部還在與中方積極聯絡尚未談出結論時,「人就送回來了」,法務部聯繫中方希望取得犯罪事證未果,只能先行放人。
羅瑩雪批評立委:「一面痛罵大陸,製造對立,激發仇恨,一面要法務部向大陸索取證據資料;一面說大陸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她在文末向立委們說:「如果真的愛台灣,就適可而止,放過台灣吧!」
立委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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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周六晚間在個人臉書(Facebook)上回應,稱羅瑩雪「不知反省」,先是在事發當時未出面說明,讓台灣外交部、陸委會承擔罵名,直至上周四(14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又因說詞反覆,招致輿論批評。
徐永明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所遭遇的難處「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自2012年開始,台灣辦案人員向中國尋求協助查緝案件,就屢遭刁難。
他也批評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周六(16日)<link type="page"><caption> 回應將台灣嫌犯自馬來西亞遣送回台灣的發言</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6/04/160416_tiawan_deportation_china_reac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認為國台辦評論台灣事務是以「上對下的命令方式」。而法務部對此「不硬起來回應,居然只是檢討國會議員,讓人匪夷所思。」
(撰稿:劉子維 責編:羅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