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書店案:「居英權」是怎麼來的?

李波所說的「居英權」的由來是什麼?
圖像加註文字,李波所說的「居英權」的由來是什麼?

香港銅鑼灣書店案中最受國際媒體關注的李波周一透過中國媒體表示,他已經通過「有關渠道」,告訴英國方面決定放棄居英權。他還指責一些人利用此事「炒作」。

在接受採訪中,李波還被問到他的英國公民身份。他說自己是在1990年代申請到「居英權」,但從未到過英國定居,這次事件中「絕對沒有向英國方面尋求過任何的幫助」。

<link type="page"><caption> 英國外交部稍早前回覆BBC中文網查詢時說</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2/160229_uk_china_libo_reac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英方仍未獲准進行領事探視,但李波持有英國護照,因此隨時凖備向他和他的家人提供領事協助。

那麼,李波所說的「居英權」是怎麼來的?BBC中文網記者為您詳解。

李波

圖像來源,Phoenix TV

圖像加註文字,李波周一透過中國媒體表示,他已經通過「有關渠道」,告訴英國方面決定放棄居英權。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確定香港主權於1997年7月1日移交中國後,香港開始出現移民潮,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過後,移民潮進一步加劇,香港民心亟待安撫。

英國議會繼而通過<link type="page"><caption> 《1990年英國國籍(香港)法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90/34/introduc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讓香港總督提名5萬名香港市民登記為英國公民,而無需這些港人根據一般移民程序定居英國。這5萬人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時受惠。

這項計劃全稱「英國國籍甄別計劃」,別稱「居英權計劃」。申請者必先已透過出生或歸化等途徑取得香港英國屬土公民(BDTC)身份,或已根據<link type="page"><caption> 《1985年香港法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85/15" platform="highweb"/></link>取得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

此外,他們還必須是專業人士、企業家、港英政府紀律部隊中的公務員,或是從事「敏感工作」,例如在皇家香港警察政治部任職,或在英國陸軍駐港部隊服役的華籍英兵。換言之,能透過「居英權計劃」取得英國公民身份的,都是當時香港社會中的菁英。

透過這項計劃取得「居英權」的香港人具備完整的英國公民身份,也因此是歐盟公民。中國對此不滿,並透過立法手段不予承認。

1996年5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link type="page"><caption>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caption><url href="http://www.immd.gov.hk/hkt/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l" platform="highweb"/></link>,其中第三條訂明:「任何在香港的中國公民,因英國政府的『居英權計劃』而獲得的英國公民身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予承認。這類人仍為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撰稿:葉靖斯 責編:歐陽成)

如果您對這篇報道有任何意見或感想,歡迎使用下表給我們發來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