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書店案:李波亮相電視 政界議論紛紛

鳳凰衛視播放的李波採訪(BBC中文網圖片1/3/2016)

圖像來源,BBC Chinese

圖像加註文字,李波強調是他自願偷渡到中國大陸配合桂民海案調查。

<link type="page"><caption> 繼香港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桂民海與另外三名雇員在電視上亮相「悔過」</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2/160229_hongkong_bookstore_row_china" platform="highweb"/></link>,承認犯有中國警方所稱的「非法經營罪」後,書店股東李波也首次亮相電視,在香港政界引起議論。

李波在香港鳳凰衛視、《星島日報》與上海澎湃新聞網的聯合採訪中說,他是自行從香港偷渡到大陸配合桂民海案調查,並稱有人炒作他的居英權,他將放棄其英國公民身份。

香港民主派政界人士星期二(3月1日)對李波的言論提出質疑,尤其是他至今仍未返回香港能否算是自由,部分親北京陣營人士則稱其說法足以釋除各方疑慮,應尊重其說法。

<link type="page"><caption> 英國外交部稍早前回覆BBC中文網查詢時說</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2/160229_uk_china_libo_reac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英方仍未獲准進行領事探視,但李波持有英國護照,因此隨時凖備向他和他的家人提供領事協助。

至於李波承認自己偷渡離境的問題,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星期二會見記者時再次重申特區政府對案件的重視,同場的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說,香港警方與入境處「當然會」調查李波「如何以自己的方式離開香港」。

在三家媒體的聯合採訪播發前數小時,香港特區政府發佈消息說,在接到廣東省公安廳的國際刑警廣東聯絡處的通知後,香港警方和入境處星期一(2月29日)各派出一人到大陸會晤李波,但沒有說明會面地點。

三家媒體同樣沒有交代李波到底是在中國大陸的什麼地點接受這次聯合採訪。

銅鑼灣書店人員失蹤經過

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時序
  • 總經理呂波——10月15日在深圳失蹤
  • 業務經理張志平(32歲)——10月15日在東莞失蹤
  • 股東桂民海(51歲)——10月17日在泰國失蹤
  • 店長林榮基(60歲)——10月23日最後一次在香港露面
  • 股東李波(65歲)——12月30日在香港失蹤
地圖: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時序

「信不信由你」

李波在採訪中首先被問到他是否被綁架回大陸,李波回應說:「絕對沒有這樣的事,我已經透過香港警方和我太太多次向外界聲明過,我是自願返回內地來配合調查的,是我的個人行為。」

「我從來沒有被綁架或者被失蹤過,我也沒有受到任何人的脅迫或者利誘的。至於這種『被綁架』或者『被失蹤』的講法,我想完全是無中生有,和別有用心的。」

「我是偷渡回內地的,所以就沒有用到回鄉證。」

來自親北京陣營最大黨民建聯的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星期二說,李波的個人澄清是「重要的」應該「尊重」他的說法,不能再說李波是被綁架到大陸。

他說,「我看到了這個階段,信者自信,不信者仍然可能不相信」,「要是到現在還沒有釋疑的,那始終現階段也就沒可能解決這事,只有李波先生有機會回到來香港,在沒有負擔、沒有壓力之下表達……我相信只能是這樣辦了。」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兼中國全國人大港區代表田北辰則認為香港民眾不會就此採納李波的說法為真相,港府仍要作出更清晰的交代。

但曾說要在本周開幕的全國「兩會」上就李波事件做提案的田北辰稱,得知大陸當局不希望銅鑼灣書店案繼續被「政治炒熱」,繼續在「兩會」上追究李波案將有困難。

民主黨籍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凃謹申也質疑李波的說法「疑點重重」,尤其是他對為何要偷渡到大陸的解釋。要是他真的能自由活動,可以先返回香港,並就其妻子蔡嘉蘋向警方作出的失蹤人口報告親自銷案,然後再循正途到內地繼續助查。

「他回內地配合政府調查,難道連對公安可保障其安全的信心也沒有?」

凃謹申還說,梁振英應負起責任,在列席全國「兩會」期間向北京當局追問李波案。

剛在新界東補選中當選立法會議員的公民黨黨員楊岳橋也認為李波的說法不合邏輯,「有常識的人」都不會認為事情就像李波所說那般簡單。

銅鑼灣書店外的「休息」牌子(5/2/2016)

圖像來源,EPA

圖像加註文字,桂民海承認透過銅鑼灣書店向中國大陸郵寄「禁書」。

退出英籍

李波還被問到他的英國公民身份。他說自己是在1990年代申請到「居英權」,但從未到過英國定居,這次事件中「絕對沒有向英國方面尋求過任何的幫助」。

「我從來都覺得自己是個香港人,是中國人。……因為有人利用我居英權的問題來進行炒作,所以我也決定要放棄居英權的了。這件事我和太太商量過,也得到了她的同意。」

英國外交部一名發言人在星期一晚回覆BBC中文網查詢時說:「李先生持有英國護照,而與此相配合,我們隨時凖備好向他及其家屬提供領事協助。」

「儘管向中國政府提出了正式要求,我們沒能獲准對李先生進行領事探視。」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對《明報》說,李波表示放棄居英權將令英國難以繼續追問,反映中方嘗試在外交上堵塞外國政府介入理據。

英國外交部上月向議會下議院呈交最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時批評,李波失蹤一事「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國外交部回應報告內容稱,英方對中方作出無理指責,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劉銳紹還認為,中國大陸媒體相繼公布消息,反映中國官方希望讓公眾覺得中方行動有理據及合理,減低外界在「兩會」期間對其關注,同時轉移事件的核心問題。

居英權計劃

交接英國護照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確定香港主權於1997年7月1日移交中國後,香港開始出現移民潮,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過後,移民潮進一步加劇,香港民心亟待安撫。

英國議會繼而通過<link type="page"><caption> 《1990年英國國籍(香港)法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90/34/introduc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讓香港總督提名5萬名香港市民登記為英國公民,而無需這些港人根據一般移民程序定居英國。這5萬人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時受惠。

這項計劃全稱「英國國籍甄別計劃」,別稱「居英權計劃」。申請者必先已透過出生或歸化等途徑取得香港英國屬土公民(BDTC)身份,或已根據<link type="page"><caption> 《1985年香港法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85/15" platform="highweb"/></link>取得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

此外,他們還必須是專業人士、企業家、港英政府紀律部隊中的公務員,或是從事「敏感工作」,例如在皇家香港警察政治部任職,或在英國陸軍駐港部隊服役的華籍英兵。換言之,能透過「居英權計劃」取得英國公民身份的,都是當時香港社會中的菁英。

透過這項計劃取得「居英權」的香港人具備完整的英國公民身份,也因此是歐盟公民。中國對此不滿,並透過立法手段不予承認。

1996年5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link type="page"><caption>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caption><url href="http://www.immd.gov.hk/hkt/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l" platform="highweb"/></link>,其中第三條訂明:「任何在香港的中國公民,因英國政府的『居英權計劃』而獲得的英國公民身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予承認。這類人仍為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撰稿:葉靖斯 責編:歐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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