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书店案:“居英权”是怎么来的?

香港铜锣湾书店案中最受国际媒体关注的李波周一透过中国媒体表示,他已经通过“有关渠道”,告诉英国方面决定放弃居英权。他还指责一些人利用此事“炒作”。
在接受采访中,李波还被问到他的英国公民身份。他说自己是在1990年代申请到“居英权”,但从未到过英国定居,这次事件中“绝对没有向英国方面寻求过任何的帮助”。
<link type="page"><caption> 英国外交部稍早前回覆BBC中文网查询时说</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a/2016/02/160229_uk_china_libo_reac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英方仍未获准进行领事探视,但李波持有英国护照,因此随时准备向他和他的家人提供领事协助。
那么,李波所说的“居英权”是怎么来的?BBC中文网记者为您详解。

图像来源,Phoenix TV
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确定香港主权于1997年7月1日移交中国后,香港开始出现移民潮,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过后,移民潮进一步加剧,香港民心亟待安抚。
英国议会继而通过<link type="page"><caption> 《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90/34/introduc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让香港总督提名5万名香港市民登记为英国公民,而无需这些港人根据一般移民程序定居英国。这5万人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时受惠。
这项计划全称“英国国籍甄别计划”,别称“居英权计划”。申请者必先已透过出生或归化等途径取得香港英国属土公民(BDTC)身份,或已根据<link type="page"><caption> 《1985年香港法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85/15" platform="highweb"/></link>取得英国国民(海外)(BN(O))身份。
此外,他们还必须是专业人士、企业家、港英政府纪律部队中的公务员,或是从事“敏感工作”,例如在皇家香港警察政治部任职,或在英国陆军驻港部队服役的华籍英兵。换言之,能透过“居英权计划”取得英国公民身份的,都是当时香港社会中的菁英。
透过这项计划取得“居英权”的香港人具备完整的英国公民身份,也因此是欧盟公民。中国对此不满,并透过立法手段不予承认。
1996年5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link type="page"><caption>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caption><url href="http://www.immd.gov.hk/hkt/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l" platform="highweb"/></link>,其中第三条订明:“任何在香港的中国公民,因英国政府的‘居英权计划’而获得的英国公民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予承认。这类人仍为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撰稿:叶靖斯 责编:欧阳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