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腐敗:原北京交管局長宋建國終審判處無期徒刑

北京三里屯某購物商場前一輛警車點亮警號燈(資料圖片)
圖像加註文字,「京A」汽車號牌少有使掌管北京汽車號牌搖號事務成為肥缺。

據報道,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貪污腐敗案近日終審,宋建國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國《北京青年報》旗下《法制晚報》星期天(2月21日)報道,北京市高級法院駁回了宋建國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報道並未說明二審判決日期。

宋建國早於2012年被傳涉嫌操控車牌搖號營私舞弊,並接受中共紀檢部門調查,北京警方一度對外闢謠。執法部門至2014年9月將其正式逮捕。

案件於去年11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宋建國利用職權協助他人辦理「京A」車牌,獲取各種財物總值2390萬元人民幣。

此前媒體報道引述起訴書稱,宋建國收受金錢、房地產、金條、名表等,濫用職權,幫助他人辦理「京A」車牌。

在起訴書中被點名曾向宋建國請托辦證的人員計有北京馬橋神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新月聯合汽車有限公司劉長青、劉長江,北京盤古氐投資有限公司郭文貴,中國油畫協會副主席董棟華等。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後,宋建國不服上訴,最終被北京市高院駁回。

在宋建國之前,他的秘書、兩名司機、車管所原副所長、車管所京朝分所警長等五人,也從辦理「京A」車牌圖利而被判刑,當中以車管所原副所長宋海燕獲刑最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官方新華社指出,原來的「京A」車牌多是黨政機關使用,部分車牌隨車輛報廢而回收,再使用必須經過交管局領導審批同意。

隨著北京交通擁堵問題惡化,2010年12月底,北京公布《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成為中國首個限購汽車城市。但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在搖號分配號牌的過程中,「京A」車牌不會放入搖號池,也不會被拍賣。

由此,「京A」車牌變得奇貨可居,擁有「京A」號牌的車主被視為特權一族,手握「京A」號牌審批的交管局長就成為一些商人眼中的「紅人」。

(撰稿/責編:葉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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