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腐敗:原北京交管局長宋建國受審

中國警察(資料圖片)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宋建國落馬前掌管汽車號牌搖號事務。

中國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涉嫌受賄案於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審。

宋建國早於2012年被傳涉嫌操控車牌搖號營私舞弊,並接受紀檢部門的調查,北京警方一度對外宣稱此純屬謠傳,執法部門至去年9月將其正式逮捕。

案件星期一(5月25日)正式開審。北京媒體引述起訴書稱,宋建國涉嫌利用職權協助他人辦理「京A」車牌,獲利2390萬元人民幣。

不過,《新京報》網站引述宋建國的律師稱,宋建國對指控中涉及的一起1530萬元的受賄事實不予認可,辯護人對其進行罪輕辯護。

先後六人落馬

宋建國曾擔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他在2014年5月被雙規,9月被逮捕。

起訴書指控,宋建國收受金錢、房地產、金條、名表等,濫用職權幫助北京馬橋神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新月聯合汽車有限公司、北京盤古氐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國子監油劃藝術館等辦理「京A」車牌。

除了宋建國本人,他的秘書、兩名司機、車管所原副所長、車管所京朝分所警長等五人,也從辦理「京A」車牌圖利而被判刑,當中以車管所原副所長宋海燕獲刑最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中國青年報》刊登據稱是宋建國的悔過書,當中承認自己的罪行,並稱了解自己犯罪的嚴重性。

「京A」車牌被認為是身份地位象徵。2011年後,北京市為了改善交通擠塞門題實施汽車限購政策,購車時需搖號,不過《中國青年報》指出,「京A」車牌不會放入搖號池,亦不會被拍賣,一些已報廢的「京A」車牌必需經過重啟手續後才能使用。

「京A」車牌日漸稀少而變得奇貨可居,而擁有「京A」車牌的車主亦被視為特權一族。

(撰稿:蔡曉穎 責編:葉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