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學民思潮成員「被控『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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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民思潮表示,其成員林淳軒因為被指涉及日前旺角衝突事件,已遭香港警方拘捕。
學民思潮還引述其義務律師表示,香港警方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19條控告林淳軒「暴動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0年。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如任何參與被定為非法集結的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任何人參與暴動,即觸犯暴動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不過,香港警方至今尚未證實是否已經起訴林淳軒「暴動罪」。
林淳軒是周三(10日)早上在香港機場被警方拘捕的,當時他計劃到外地旅遊。
隨後,警方又到林淳軒家中搜查。由於最初警方沒有獲得法庭發出的搜查令,因此未能成功進行搜查,但後來在獲得法庭搜查令後,又重返林淳軒居所進行搜查。
學民思潮是近年來成立的一個香港青年學生組織,在2014年的「佔中」運動中曾扮演主要角色。
「本土派」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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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參與組織旺角抗議行動的香港「本土派」組織「本土民主前線」也在前臉書(Facebook)發表聲明,聲稱該組織正受到香港警方嚴厲打壓,大批組織成員正被上門拘捕、圍堵及試圖強行入屋,並透露至今已有約20名成員及義工被捕。
但該組織同時表示,不會畏懼打壓,不會退縮,他們正向有關人士提供法律支持,並呼籲外界捐款支持有關人士。
「本土民主前線」在香港2014年發生的「佔中」運動後成立,據該組織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所稱,組織成員約有60人,當中90%都是「90後」,所有成員都是「佔中」期間於旺角相識。
港大學生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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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香港大學學生會也發表聲明,證實有三名港大學生在旺角衝突中被捕和受傷。
港大學生會的聲明批評香港警方在新正頭(農曆新年)之時,帶同裝備到場趕絕小販,刻意挑起民憤,又質疑警員鳴槍違例,還稱「人民被壓迫,理所當然會反抗」,並表示「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學生會聲明說,今次衝突的原兇為專制政權,指過往港府尚有節制,會因和平示威讓步,但近數年卻愈加無恥,無視逾百萬人爭取真普選民意,「港人忍無可忍,遂於雨傘革命奮起抗爭。今次旺角之役與雨傘革命一脈相承,示威者不再畏懼,勇往直前,掀起新式抗爭之序幕」。
香港警方周二(2月9日)表示,已經逮捕了61名涉嫌參與旺角衝突的人士,其中包括52名男性,9名女性。
他們將 面臨非法集會、襲警、拒捕、妨礙警員執行公務、持有攻擊性武器、在公共場所行為不檢以及參與騷亂等罪名的指控。
(撰文:李文/責編:歐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