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深圳滑坡事故11責任人被批捕

在中國深圳滑坡事發近兩周後,深圳的一家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批准逮捕11名相關涉事人員,並要求公安機關盡快抓捕其他在逃嫌犯。
這些人員包括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龍某美、副總經理於某利,以及光明新區紅坳受納場現場監督員、調度員等。
12月20日發生的這起事故導致光明新區恆泰裕工業園區33多幢樓房坍塌或受損。截至12月26日,滑坡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仍有75人失聯。
此前,深圳公安曾在12月28日對涉及滑坡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共12人採取了強制措施。當天,深圳光明新區原城管局長徐遠安自殺身亡。
中國最高檢察院在事故發生後也宣佈組成專案組,調查事件中瀆職等職務犯罪嫌疑。中共《人民日報》報道說,專案組由最高檢與廣東省檢察機關合組而成。
(撰稿/責編:歐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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