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裁定谷開來劉志軍減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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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裁定谷開來劉志軍減為無期徒刑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披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12月11日分別作出裁定,前鐵道部長<link type="page"><caption> 劉志軍</caption><url href="http://www.court.gov.cn/qgfyjxjszyjwzxxxw/resources/zhuzhan/case/20151117/340194.html" platform="highweb"/></link>、中共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的妻子<link type="page"><caption> 谷開來</caption><url href="http://www.court.gov.cn/qgfyjxjszyjwzxxxw/resources/zhuzhan/case/20151117/340195.ht" platform="highweb"/></link>在死刑緩期二年服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因此獲減為無期徒刑。
此前,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在11月16日提出公示,建議為谷開來減刑。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有關減刑建議書的原稿中還曾出現了一個錯別字,「建議將罪犯薄谷開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特提請裁定。」的「二年執行」誤植為「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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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中國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因受賄及濫用職權罪名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現在中國公安部北京秦城監獄服刑。
而谷開來則是在2012年8月2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謀殺英國人海伍德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的減刑公示內容顯示,早在2014年9月25日,刑罰執行機關就以罪犯薄谷開來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 無期徒刑,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但法院直到今年11月26日才提出減刑公示,比最初的減刑建議晚了近14個月。
無獨有偶,中國最高 人民法院的網站也透露,谷開來謀殺海伍德案的同犯、原薄家勤務人員張曉軍也在今年11月23日獲得減刑一年。張曉軍也是在2012年8月20日因為故意殺 人罪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他在2014年8月28日曾經獲得了減刑6個月,而這次已是第二次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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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黃光裕減刑
與此同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在2015年12月11日提出為期5天的公示,建議將前國美電器董事長<link type="page"><caption> 黃光裕</caption><url href="http://www.bjcourt.gov.cn/bggs/bggsView.htm?id=100312892714" platform="highweb"/></link>的刑期減去一年,理由是「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
2010年,中國前首富,國美電器創辦人黃光裕因單位行賄、內幕交易與非法經營罪,被判入獄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現在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
在2012年時,黃光裕已曾獲得減刑十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媒體報道上述減刑的同一天,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的案件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審結,但中國媒體並沒有對此案有任何報道。
網友熱議
有關劉志軍、谷開來及黃光裕的減刑消息一出,中國社交網站微博對於劉志軍似乎熱議頗多。關注薄谷開來和黃光裕的少一些。
微博網友肯定了劉志軍對中國高鐵的貢獻。微博網友「木TOP木」說:「客觀來講,他(劉志軍)對我國鐵路還是有很大貢獻的,貪不貪我總覺得跟老百姓沒關係。就算他不貪,錢會進到老百姓口袋裏麼?」
而對於北京高等法院給出的減刑原因——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網友「我不是克里斯汀迪奧小姐」表示「我學歷低別忽悠我。都服刑了。還犯罪?」
網友「逗比瑞瑞桑」表示了疑問:「這邏輯,不犯錯都可以給獎勵??」
針對今天的兩個減刑消息,網友「研發小哥」調侃道:「秦城裏的全放出來吧,納稅人養不起。」
(撰文:李文/覓雲 責編:歐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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