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華:期待巴黎氣候大會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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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周四(19日)上午召開發佈會,正式公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5年度報告》。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在發佈會上表示,過去談判和公約以及議定書上已經取得的共識,各個國家應該認真落實,各國作出的承諾也應該兌現。
解振華稱,中國希望這些承諾或者是要求都得到落實,中國也希望巴黎的大會成果能夠激勵各個國家的發展方式、生活方式實現向綠色低碳轉型。如果達到這樣一個共識,月底開幕的巴黎氣候大會(COP)將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會議。
「比如說發達國家按照公約議定書的要求,應該率先大幅度減排,同時要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他舉例說。
解振華稱,截止到2014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比下降6.1%,比2010年已經累計下降了15.8%。「十二五」期間(2010-2015年)中國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比重達到了11.2%,比2005年提高了4.4個百分點。同時低碳省區、園區、市區的試點工作現在正在有序開展,全國7個碳排放交易試點也全部實行了上線交易。
他透露,中國不僅要在全經濟範圍進行相對減排,而且已經公布了自己的峰值年目標。
在回答路透社記者提問時,解振華表示,過去兩年中國作出了種種和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承諾和凖備,「我們將確保兌現這些承諾」。
分歧
解振華認為,巴黎氣候大會召開前,各方分歧主要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如何體現。具體體現在資金和技術兩個方面。
他表示,根據歷史責任、各國的發展階段、能力、發展水平,發達國家應該承擔全經濟範圍絕對量減排義務,而且要有足夠的力度。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建議在2020年之前發達國家至少應該減排25-40%,現在發達國家的減排力度並沒有達到。發展中國家應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要求,在得到發達國家資金技術支持的前提下採取積極的行動。
解振華表示,資金方面,《公約》要求發達國家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2020年之前要實現每年1000億美金,現在距離這個目標還有相當大的差距。發展中國家在得到這些資金支持的情況下,要盡快提高自己的能力,採取積極的行動。
對於技術問題,解振華表示,《公約》要求發達國家應該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低碳節能環保技術,現在這個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
(撰稿:川江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