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市動蕩:《財經》王曉璐現身電視 媒體報道矛盾

圖像來源,BBC CHINESE
官方中國中央電視台周一(31日)早間播出了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中國媒體《財經》雜誌記者王曉璐的採訪畫面。
據新華社周日(30日)報道,王曉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於8月30日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新華社的報道確認,王曉璐被拘和7月20日《財經》雜誌刊發的報道《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有關,並指出「受該報道影響,股市出現異常波動。當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該報道不實,並強調有關媒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的報道不與監管部門核實是不負責任的」。
這篇引起爭議的報道由王曉璐等人採寫。
在最新的受訪畫面中,王曉璐說:「我通過私下打聽這種不正常渠道,獲得了新聞素材,加上自己主觀性判斷,撰寫了這篇新聞報道。我不應該在這種敏感時候發表對市場有重大風險影響的報道,不應該僅僅為了轟動效應、抓取眼球的目的,給國家和股民帶來這麼大的損失。」
王曉璐在片段中稱:「我很後悔自己的行為,也願意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希望司法機關能夠給我機會,對我從輕處理。」
但在中央電視台的採訪畫面中,王曉璐並未承認「伙同他人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的指證。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主管的《京華時報》周一在報道中透露,與王曉璐幾乎同時被調查的中國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金融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劉威「涉嫌伙同《財經》雜誌記者王曉璐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
央視和新華社的報道均未說明被調查的王曉璐、劉威兩人有關聯行為。

圖像來源,REUTERS
王曉璐供職的《財經》雜誌社26日發佈《關於本刊記者王曉璐被公安機關傳喚事宜的說明》,確認王曉璐在其家中被公安機關傳喚,並表示:「雜誌社對記者在職務範圍內的正常採寫行為承擔責任,並維護記者依法履行職務的權利,關注其享有的其他合法權益。」
總部在美國紐約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PJ)<link type="page"><caption> 26日發表聲明</caption><url href="https://cpj.org/2015/08/in-china-journalist-reporting-on-stock-market-held.php" platform="highweb"/></link>,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王曉璐。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地區負責人鮑勃•迪茨表示,中國當局對資本市場的波動過於敏感,但這不是恐嚇和監禁記者為此噤聲的理由。
另一個國際組織「人權觀察」的中國部研究員王松蓮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也呼籲釋放王曉璐:「這些(報道)都是包括在記者採訪的言論自由之內,根據中國的憲法和國際法,這些是應該受到保護的言論自由。」
2013年底,中國財經記者陳永洲的拘捕判決過程同樣引發國際關注。
供職於廣東《新快報》的陳永洲於2013年10月18日被長沙警方拘捕後,《新快報》連續兩天以罕見的頭版特大字號刊文,發出「請放人」和「再請放人」的呼籲。
三天之後,陳永洲在中央電視台新聞中現身,承認自己受人指使、拿人錢財、行事不端。隨後,羊城晚報集團派出整頓小組、廣東新聞出版廣電局做出初步處理。
陳永洲後因損害商業信譽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刑1年10個月。
(撰稿:川江 責編:葉靖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