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股市動蕩與監管者落馬

股市監管者現在成了被調查的對象。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股市監管者現在成了被調查的對象。
    • Author, 川江
    • Role, BBC中文網記者

中國股市新一輪暴跌之後,中國政府似乎沒有和上次一樣從交易和指數層面「救市」,而是指向了內幕交易等資本市場的頑疾。

8月25日,據新華社報道,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徐某等8人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財經》雜誌社王某伙同他人涉嫌編造並製造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某及離職人員歐陽某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上述人員已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

傳喚人員

《財經》雜誌當天證實,記者王曉璐確認被傳喚。 雜誌社在聲明中稱,今年7月20日,《財經》發表王曉璐採寫的報道《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推出方案》。證監會發言人事後公開表示報道不實。

而根據中國媒體財新網周三的報道,協助調查的證監會兩位相關工作人員分別是,在職的證監會發行部三處處長劉書帆,今年5月離職的原證監會處罰委主任歐陽健生。

根據這篇報道,劉書帆從2014年4月證監會內部輪崗後擔任發行部三處處長,該處主要負責創業板企業發行的法律審核工作。他曾擔任證監會副主席姚剛上一任秘書。歐陽健生於5月從證監會低調離職。歐陽健生在2011年底被任命為稽查總隊副總隊長,負責常務工作,此前在證監會紀委監察局任職。

財新網還確認,協助警方調查的中信證券徐某即為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總經理徐剛。徐1998年加入中信證券,曾在資產管理部、金融產品開發小組、研究部和股票銷售交易部等部門擔任高級經理、副總經理和執行總經理,也曾擔任中信證券研究部、股票銷售交易部行政負責人。

BBC目前尚無法從其他渠道證實證監會及中信證券協助調查人員的具體身份,但新華社的報道確認了他們都是來自監管部門以及市場機構的工作人員。

監管者頻頻落馬

最近一段時間,被視為「裁判」的中國監管部門官員頻頻落馬,成為貪腐調查的對象。

2014年底,中國證監會宣佈,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李量涉嫌違法違紀接受組織調查,這是十八大後證監會首位接受調查的官員。李量此前在創業板部工作,還擔任過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副主任。

2015年6月20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發行監管部處長李志玲的違紀處分,涉及的問題是配偶違規買賣股票,李志玲還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7月30日,中國中央紀委監察部宣佈,環境保護部原副部長、黨組成員張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8月18日,天津大爆炸發生後不到一周,正在爆炸現場火線指揮搶險救援的中國安全監督總局局長楊棟樑被宣佈接受調查。

周二被宣佈接受調查的證監會這兩位工作人員,是最新「落馬」的監管機構公務人員,調查原因明確指向「內幕交易」。

內幕交易

內幕交易和關聯交易一直被視為中國資本市場的頑疾,備受股民和分析人士指責。

據中國媒體報道,中國證監會2014年約有30名處級以上幹部離職,大多數現供職於市場機構。

為什麼中國市場監管機構公務人員頻頻因內幕交易落馬?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機制和其他國家有什麼不同?

長期從事私募基金管理的香港四維資本(Seavi Advent Ocean)執行董事陳劉裔告訴BBC記者,香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監管,其規定非常詳細,客觀上防止了類似人員進行內幕交易。

對於證券等投資機構高管,香港規定,在公司業績宣佈前30天不能進行交易。對於董事、獨立董事又有不同規定,比如不能從事公司股票或基金交易,並設定了不能從事股票買賣的「限制買賣期」(blackout period)等。

結合中信證券高管接受調查一事,陳劉裔認為,根據香港法律,投資機構高管首先是不能從事內部買賣,不能做市,不能從事假交易或者內幕交易。為了保證法律實行效果,香港對專業投資人員實行持牌管理,分得很細,有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的牌照,每年還要進行培訓。

證監會工作人員到證券公司等投資機構任職,是否必然帶來內幕交易?

陳劉裔表示,在自己印象中,香港證監會有個別工作人員到證券公司等投資機構任職但很少,大多數是從投資機構到收入很高的證監會任職。這一點和中國內地很不一樣。

此外,最大的不同是,這種職位的調整是通過個人申請,不是政府安排或任命。相關人員到投資機構任職前,必須通過考試證明自己有擔任這一職位的能力。「在證監會任過職不代表就有在投資機構任職的能力。」 公職人員跳槽之後,也只能接觸公眾信息。香港法律詳細規定了哪些信息的披露是合法的,以及披露的範圍。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