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攝影採訪「佔中」涉刑毀判守行為

布龍斯坦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裁判官在庭上指布龍斯坦有權向世界報道消息,但不可毀壞私人財產。

美國女攝影記者布龍斯坦(Paula Bronstein) 今年十月於香港旺角區採訪佔中新聞時因站上一輛私家車上拍攝造成刑事毀壞的案件,周五(5日)在香港觀塘裁判法院提訊後被判以2000港元自簽守行為兩年。

被判後布龍斯坦被在場的記者問到對這次被捕是否不公義時,她沒有直接回應,認為這是程序之一,而且事件確實發生了。

曾獲多個國際攝影獎項的布龍斯坦,於今年10月17日晚在被佔領多日的旺角採訪佔領行動時,她突然跳上一輛私家車的車前蓋上拍攝並導致車身留下6吋長的刮痕及大量腳印刮痕,車主不滿即時報警。

裁判官在庭上指被告有權向世界報道消息,但不可毀壞私人財產。

布龍斯坦早前作出解釋,指當晚情況混亂,人群把她推向一輛私家車旁,為自身安全才爬到車上。她指按自已在戰地採訪的經驗,資深的記者在安全情況在千鈞一髮間作出決定是十分自然的。

她當時指採訪新聞30年以來,這是首次因採訪而被捕,感到驚訝和震驚。

當布龍斯坦當日被捕後,外國記者協會(FCC)隨即發表聲明譴責香港警方在旺角集會地方拘捕記者,指警方曾試圖向在場記者威脅會使用警棍襲擊採訪的記者,這做法等同踐踏記者的採訪權利。

擁有30年採訪經驗的布龍斯坦,今年9月尾已經來港採訪「 雨傘運動」。她的代表作包括一輯被毀容婦女的相片,鏡頭前拍出女性體態美,鏡頭後則是沉重的人權故事,她的作品曾被提名參加新聞攝影最高榮譽普立茲獎。

(撰稿:陳志芬 責編: 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