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旺角示威被捕美國女記者獲釋

葆拉·布朗斯坦在被扣留三個小時後獲得保釋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葆拉·布朗斯坦在被扣留三個小時後獲得保釋。

據香港媒體報道,一名美國女記者星期五(10月17日)晚上八時在旺角採訪示威活動時,站上一輛私家車,涉嫌刑事毀壞被香港警方拘捕,被扣留三個小時後獲得保釋。

香港《明報》即時新聞報道的圖片顯示,葆拉·布朗斯坦(Paula Bronstein)在旺角亞皆老街採訪期間,手持照相機爬上一輛私家車車頭,私家車周圍擠滿了示威人群和警員。該車司機認為車輛受損,向在場警方投訴。

《信報》報道,布朗斯坦解釋說,她因現場人多,才被擠壓走上車頂,對被警員帶走感到驚訝。

布朗斯坦還表示,在戰地採訪時,記者避開人群,站上車頂也是平常不過。

香港媒體引述處理投訴的兩名女警員的話說,女記者沒有對私家車造成損毀,但基於有人投訴,因此將她帶上警車調查。

香港外國記者會發表聲明譴責事件,要求警方立即釋放布朗斯坦,並指出警方恐嚇記者,侵犯傳媒的採訪權。

在警署被扣留約三個小時後,布朗斯坦獲准以三百元保釋。

葆拉·布朗斯坦是美國知名戰地記者,曾前往阿富汗、克什米爾、巴基斯坦等地採訪,還獲得過普利策新聞獎提名,現在為美國蓋帝圖像有限公司(Getty Images)工作。

(撰稿:實習生李蒸,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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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攝影記者站在新聞現場的最前線, 盡量將實況紀錄下來, 讓公眾知情. 幹這行業的人, 不僅視工作為職業, 專業, 更是天職.

新聞現場情況瞬息萬變, 攝影記者為了獵取真相, 往往不顧自身安危, 根本沒有時間考慮其他問題. 攝影記者和文字記者一樣, 都是公眾知情權的守護者, 其工作性質與警方無異, 都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 所以警方不應敵視記者. 相反, 應視他們為伙伴, 盡量配合, 並給予應有的尊重.

香港仔, 香港

站在別人的車上,被車主投訴,還說警察抓你是錯的。。。搞不懂這個外國記者會的思維~

記者不是上帝,

車主投訴也是正常,記者行為也是正常的,但是有一點質疑的是,為什麼車要扣300

huangyanxiong, 中國大陸

記者站上私家車頂是不平常,對私家車可能造成損毀。

記者也不能凌駕法律。

支持警方嚴厲執法。

支持警方更嚴厲執法。

支持警方絕對地嚴厲執法。

dimples, H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