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黨向廉署舉報求查梁振英涉秘密款項

圖像來源,AFP
- Author, 陳志芬
- Role, BBC中文網記者
澳洲傳媒報道香港特首梁振英當年參選特首、辭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時,收取澳洲公司400萬英鎊款項。香港有政黨已向廉政公署舉報,要求調查是否涉嫌觸犯《防賄條例》。
香港政府律政司發言人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律政司司長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此案,包括在日後若有需要時考慮及決定應否向任何涉案人士作出檢控。
BBC中文網向香港特首辦查詢,發言人表示梁振英已經透過特首辦作出了聲明,暫不會舉行記者會公開回應事件。
舉報
新民主同盟一批成員9日中午已向廉政公署舉報,指梁振英於2011年11月月24日辭去 DTZ 董事,但有關協議在當年的12月簽署,懷疑協議是私下達成,用以支持 UGL 收購,也有可能當事人隱瞞公司的股東及董事會,收取UGL的款項,要求廉署調查梁振英是否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另外, 曾經出任廉署調查人員的香港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向BBC中文網表示,從已經公開的數據顯示,梁振英的做法已經可能觸犯防賄條例第九條,令債權人及股東利益受損。他正在草擬投訴信給廉政專員舉報,要求署方必須不偏不倚調查事件,又要求梁振英盡快公開解釋。
林卓廷認為,梁振英上任特首後,理應終止有關合約,因為作為特首不可能繼續收取巨款協助推廣UGL或DTZ,因此有理由相信,梁振英貪圖UGL未付的數百萬英磅酬勞,沒有中止有關協議。
再者,梁振英既然履行有關協議及收取巨款必須向行政會議申報,此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如果有證據顯示梁振英利用特首權力,收取巨額利益,協助推廣UGL或DTZ,有關行為更可能違反《防賄條例》第4條。
除了民主黨,香港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將會嘗試在立法會提出運用權力及特權法要調查事件,他指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必定阻撓,但希望議員不要考慮政治因素,因為特首如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將對整個社會帶來很大的影響。
UGL回應
涉及這次事件的澳洲上市公司UGL在公司網頁回應事件,指有關報道以秘密來形容該款項是沒有根據和誤導,又指報道中提及的協議是常見的商業保密協議安排,保護公司的商業利益。
聲明指當日收購戴德梁行控股公司 DTZ 時, DTZ 及主要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都知悉 UGL 有意與梁振英達成協議, DTZ 還有份主導及商討條款,目的是確保梁振英「 不競爭、不挖角 」的一般秘密商業安排, UGL 按法例沒有責任披露。
聲明指出,梁振英在達成協議後6個月當選香港行政長官,強調在協議進行時,公司無任何理由在事前能預計梁振英當選,又說UGL不認為事件對戴德梁行的股東造成影響。
聲明又指,簽署協議後, UGL 沒有交付任何工作予梁振英,梁振英亦沒有幫助 UGL 提供服務。
特首辦回應
香港特首辦發言人至今的回應是根據當時收購戴德梁行的UGL公司同梁振英之間的協議,梁振英在結束戴德梁行工作離職時,UGL向他支付一筆款,同時為戴德梁行支付已同意但尚未支付的獎金。
梁振英辭去戴德梁行的職務和他同UGL公司簽署的協議均發生在梁振英出任特首之前。根據目前制度,梁振英不需要對以上收入作出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