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郭飛雄案律師被拒複製卷宗拒絕出庭

郭飛雄照片被放在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一場會議上(29/10/2013)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郭飛雄已被關押超過一年。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即將在廣東廣州開審,其代表律師陳光武對BBC中文網表示,因當局拒絕讓他們複製關鍵案卷,已決定不會如期出庭。

郭飛雄案原定星期五(9月12日)在廣州天河區法院開審,但陳光武稱法院至今並未讓他們拷貝八盤數據卷宗,使他們無法充分閱卷,實現有效辯護。

本名楊茂東的郭飛雄因參與去年《南方周末》新年獻詞事件的聲援活動而被起訴,他的其他「涉案」活動還包括倡議官員財產公示和倡議全國人大批准實施國際人權公約。

陳光武星期四(11日)在廣州表示,另一名代表律師張雪忠到過看守所會見郭飛雄,當事人同意並強烈要求他們「必須堅持法律原則」,但他們仍將繼續與法院交涉。

陳光武對BBC中文網說:「關鍵是複製卷宗這一條,他(郭飛雄)是決不放棄,明確要求我們律師:如果法院拒不讓我們複製全部卷宗,律師不要出庭,並且給我們倆書面寫了個要求。這個材料我們今天晚上或者明天早晨交到法院。」

「法庭有可能拒絕我們的要求。我們對明天法院的態度不抱太好的希望,但是我們該交涉的,明天上午還要交涉。」

據張雪忠律師此前在微博透露的消息,天河區法院定於星期五早上開審。同案被告尚有另一名維權人士孫德勝。

法院方面目前並未表態會否推遲開審。

「禁帶電腦」

2013年1月,《南方周末》編輯員工發現原本呼籲保障民權的新年賀詞遭到篡改,事件曝光後引發強烈反響。廣州南方報業集團外連續多天有群眾集會聲援,郭飛雄參與其中。

其後,郭飛雄又在同年3月聯合北京與廣州多名維權人士發起連署,敦促中國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同年8月,郭飛雄從湖北老家回到廣州後遭警方刑事拘留,廣州天河區檢察院至今年6月正式到法院起訴郭飛雄與孫德勝。

陳光武律師對BBC中文網說,他與張雪忠早在6月首次到法院閱卷時就已提出過複製卷宗的要求。法院當時不同意。到8月,天河區法院通知律師開庭前會議,但同時禁止律師帶上自己的電腦,他們也就拒絕開會。

陳光武說,他們繼而提出了書面申請,要求允許帶備個人電腦出庭,並複製所有卷宗,但一直未獲回應。至本星期二(9日)接到了法院電話,「說不開庭前會議了,12日直接開庭」。

他表示,被拒絕複製的八盤數據卷宗包括抄自郭飛雄電腦的全部數據,以及警方從全國範圍調取,郭飛雄與孫德勝參與倡議官員財產公開等宣傳活動的錄像和照片。

北京某報攤的一疊《南方周末》(10/1/2013)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郭飛雄曾參與聲援《南方周末》集會。

陳光武認為這些卷宗對他們的辯護至關重要,因此他們必須取得卷宗閱讀。但經多次交涉,法院仍然沒有回應他們的要求。

他還指出,法院禁止他們帶備個人電腦出庭,主要是不希望他們偷錄音頻視頻。他們提出了關閉電腦上的有關功能,但仍被法院拒絕。

陳光武還稱,法院只通過手機短信通知他們開庭,並未在開庭前三天送達書面通知,違反了法律規定。

另一方面,據維權網所稱,孫德勝去年與郭飛雄一同被捕,很可能與他參與呼籲釋放「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有關;一些報道稱郭飛雄是「新公民運動」在南方的主要倡導者,但張雪忠早已對外否定此說法。

郭飛雄曾於2007年被天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刑五年。他的妻子張青和孩子在其服刑期間獲幫助逃到美國。張青在郭飛雄去年再次被捕後發表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公開信,要求北京當局放人。

郭飛雄妻子張青在出席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一場聽證會前接受採訪(29/10/2013)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郭飛雄妻子張青與子女目前在美國居住。

(撰稿:葉靖斯 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