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起訴廣西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受賄

李達球(新華社資料圖片)

圖像來源,XINHUA

圖像加註文字,李達球落馬一年後被正式起訴。

廣西自治區原政協副主席李達球落馬一年後,中國最高檢察院宣佈以受賄罪對其作出起訴。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於去年7月6日宣佈調查李達球,至9月被開除公職與黨籍,移交司法調查。

最高檢星期二(7月29日)引述起訴書稱,李達球利用其擔任中共廣西賀州市委書記、廣西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賄賂。

最高檢表示,李達球案已由吉林省延邊自治州檢察院向延邊州中級法院提出公訴。

不過,最高檢的聲明並未說明李達球的具體受賄金額,也沒有交代案件是否涉及任何共犯。

中紀委上周宣佈,廣西自治區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原主任徐勵明被「雙開」;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中國媒體指出,徐勵明曾在中共賀州市委與李達球共事。

中紀委引述廣西自治州紀委稱,調查顯示,徐勵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

目前未知徐勵明案與李達球案有否存在任何關聯。

廣州《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連李達球在內,自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舉行至今,中國已有八個省區的政協副主席落馬。

就在上周,中紀委通報,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陳鐵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撰稿/責編:葉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