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起诉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

李达球(新华社资料图片)

图像来源,XINHUA

图像加注文字,李达球落马一年后被正式起诉。

广西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李达球落马一年后,中国最高检察院宣布以受贿罪对其作出起诉。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去年7月6日宣布调查李达球,至9月被开除公职与党籍,移交司法调查。

最高检星期二(7月29日)引述起诉书称,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广西贺州市委书记、广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最高检表示,李达球案已由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检察院向延边州中级法院提出公诉。

不过,最高检的声明并未说明李达球的具体受贿金额,也没有交代案件是否涉及任何共犯。

中纪委上周宣布,广西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徐励明被“双开”;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媒体指出,徐励明曾在中共贺州市委与李达球共事。

中纪委引述广西自治州纪委称,调查显示,徐励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

目前未知徐励明案与李达球案有否存在任何关联。

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连李达球在内,自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举行至今,中国已有八个省区的政协副主席落马。

就在上周,中纪委通报,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撰稿/责编:叶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