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認定危地馬拉前總統收受台灣賄賂

危地馬拉前總統波蒂略的支持者在危地馬拉城集會(22/5/2014)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波蒂略的支持者聞判後在危地馬拉城集會。

美國紐約聯邦地方法院裁定危地馬拉前總統波蒂略受賄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十個月,並須上繳250萬美元賄款。

波蒂略被指控在2000至2004年在任期間——即陳水扁任台灣總統期間——收取台灣的賄款,去年被引渡到美國,今年3月受審時承認試圖透過紐約市的銀行賬戶洗錢。

扣除在危地馬拉與美國的收押期後,波蒂略尚餘18個月刑期。法官目前仍未決定是否讓波蒂略回國服刑。

危地馬拉現任總統佩雷斯表示尊重美方法院裁決。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則重申,馬英九政府反對金錢外交。

美方調查發現,波蒂略洗錢金額高達7000萬美元,其中包括台灣駐危地馬拉大使館援建當地學校圖書館和購書費用250萬美元。

他在紐約的法庭上承認,收取這筆賄賂的條件,是危地馬拉在外交上繼續承認台北。台灣駐紐約代表處當時對此說法予以否認。

波蒂略在庭審中稱,在監獄裏的時光讓他上了寶貴的一課,也為其家眷帶來莫大傷痛。

危地馬拉是目前全球僅有22個承認台北政權的國家之一,這些主要位於中美洲和加勒比海的國家不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聲稱。

目前,薩爾瓦多前總統富內斯也在其國內被指控收取台灣1000萬美元賄賂,但富內斯否認指控。

危地馬拉前總統波蒂略在紐約法院聽判(22/5/2014)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美國法院因波蒂略試圖透過紐約帳戶洗錢而對案件有司法管轄權。

(編譯/責編:葉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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