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調查湖北原副省長郭有明腐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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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來源,BBC World Service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宣佈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開展貪污腐敗調查。

最高檢察院星期三(4月23日)公布稱,經最高檢審查,郭有明涉嫌受賄犯罪,依法決定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剛於前一天宣佈開除郭有明黨籍,完成「雙開」程序,為其司法調查鋪平道路。

當局並未公布郭有明案件的具體細節,但中國媒體報道稱,郭有明落馬可能與其主管水利部門以及在宜昌任職期間的問題有關。

中紀委星期二(22日)發表的聲明說:「經查,郭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道德敗壞。」

「郭有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儘管郭有明早在2011年就已升任湖北副省長,但其工作重心仍在宜昌。而作為副省長,郭有明分管了國土資源、水利、支援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省三峽辦」和南水北調局等部門。

該報星期三報道說,除了郭有明,宜昌市原副市長鄭興華和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宏強等官員也一一落馬。這些都是「宜昌籍」官員,而其利益聯繫很可能是當地的土地市場。

(撰稿:葉靖斯 責編: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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