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設法定日紀念抗戰勝利和南京屠殺

圖像來源,BBC World Service
中國人大擬將每年的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12月13日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據中國官方媒體報道,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今天(25日)審議了《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和《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
現實意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就這兩個決定草案向會議作了說明。
李適時說,「以立法形式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集中反映中國人民的意志,使我們牢記歷史,不忘過去,珍愛和平,開創未來,是十分必要的。
李適時在作說明時特別強調了設立紀念抗戰勝利日的「現實意義」。
他說,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是為了「表明中國人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弘揚以愛國 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
解讀9.3
但是,李適時在作說明時沒有解釋為什麼選擇9月3日這一天為紀念日,只說關於紀念日日期的確定,草案延續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和國務院關於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規定。
傳統上,8月15日曾是一個與紀念中國抗戰勝利相關的日子。
1945年的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投降。
1949年12月23日,當時剛剛成立的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8月15日為抗戰勝利紀念日。
但是,1951年8月13日,政務院發佈通告,將抗戰勝利紀念日改為9月3日。政務院的通告稱,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字於投降條約以後。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9月3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美艦密蘇里號上正式簽署投降書,無條件投降,中國政府代表在日本投降書上籤字確認。第二天,也就是9月3日,中國舉國歡慶,慶祝抗戰勝利。
國家公祭日
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說,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在中國南京開始對我同胞實施長達四十多天 慘絕人寰的大屠殺,三十多萬人慘遭殺戮,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南京大屠殺慘案。」
說明強調,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在國家層面舉行公祭活動和相關紀念活動,是十分必要的。
說明解釋說,決定草案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 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是為了牢記 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衛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
目前尚不清楚這兩個擬定的法定紀念日是否也將成為市民公假。
(撰稿:白墨 責編: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