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的武警戰士(07/11/2013)
圖像加註文字,當局對任何危及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或群體事件都相當緊張。

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舉行前夕,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公開發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引起外界關注。

該辦法指出,應急預案是「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了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中國政府網引述國務院參事閃淳昌說,該管理辦法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了應急預案的概念。

中國政府此前已在2007年11月1日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但基層的應急預案存在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以及培訓不足、演練不夠等問題。

擔任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組組長的閃淳昌表示,新發佈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範了應急預案的分類和內容、編製、審批和修訂程序。

管理辦法

根據這個管理辦法,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分為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管理辦法說,事故災難、自然災害、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

管理辦法還說,除了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亦可以向有關預案編製單位提出修改意見。

閃淳昌解釋說,一些地方和單位對制定應急預案有應付的現象,沒有給予必要的人力、財力支持,導致事發後驚慌失措、手忙腳亂。

根據最新發佈的管理辦法,應急預案的規劃、編製、審批、發佈、演練、修訂、培訓和宣傳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觀察人士說,國務院關於印發《辦法》的通知是在10月25日發出的,11月8日由媒體公開報道。

在此之前,10月28日,北京市發生導致多人死亡的天安門撞車襲擊事件;11月6日,太原市發生導致一死多傷的省委門口連環爆炸案。

中國執政的共產黨即將在北京召開十八屆三中全會,在這個敏感的時期,當局對任何危及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或群體事件都相當緊張。

(撰稿:蕭爾 責編:葉靖斯)

網友如有評論,請用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