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涉洩密被訴 台灣司法史首例

- Author, 嚴思祺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將偵辦中的司法關說案向馬總統報告,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面臨最重3年的刑期。
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周五(11月1日)偵查終結。檢方認為,黃世銘在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兩度前往官邸面報馬英九總統,涉及《刑法》洩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決定將黃世銘提起公訴。
對此,馬英九總統辦公室、行政院以及立法院長王金平均表示,尊重司法。
黃世銘是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位遭到刑事起訴的檢察總長,不但重創黃世銘的領導威信,檢察體系也為之震動,更對馬總統執政團隊帶來負面評價,要求黃世銘立即下台的聲浪四起。
黃世銘拒下台
黃世銘發表聲明指出,台北地檢署屈服壓力起訴他,他感到痛心和遺憾。他表示,如果一審判決他有罪,他就立即辭去總長職務。
法務部表示,黃世銘所涉都屬輕罪,未達《法官法》的所涉刑事、懲戒情節重大的停職規定,不會立刻將他停職。
先前,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特偵組)進行監聽得知,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進行司法關說。特偵組掌握關說內容後,黃世銘兩度向總統馬英九報告,隨後召開記者會掀起政壇動蕩,拉開九月政爭序幕。
在過程中,黃世銘涉嫌洩漏偵查機密和濫權監聽,從9月初被告發的案件約達百件,創下台灣司法官遭人告發件數最高紀錄。為調查此案,台北地檢署約談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和黃世銘等人。
馬總統提供關鍵證據
檢方認為,全案在9月5日簽結,黃世銘卻在8月31日和9月1日兩度向總統報告,以及提供給總統的2份項目報告內容,明確提到後續偵查作為,計劃要約談王金平及曾勇夫等人。檢方認為,這顯示全案當時尚未偵結,因此認定黃世銘涉犯洩密罪。
檢方認定黃世銘違法洩密的關鍵證據,就是來自馬總統提供給檢方的兩份黃世銘項目報告。
檢方認為,本案和總統無涉,黃世銘前往官邸面報總統,檢察體系毫無規矩和公信可言,更可能衍生專制復辟,戕害民主法治,根本是陷總統於不義。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黃世銘同時被指控涉嫌偽造文書,但因犯罪嫌疑不足,決定不處分。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和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因涉案程度不足而獲不起訴。
民進黨追究馬、江責任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表示,黃世銘「信用早已破產」,如今依洩密罪被提起公訴,罪證確鑿,應該立刻辭職下台。
蘇貞昌指出,檢方應該追究更為嚴重的干涉司法、介入政爭、違憲等違法情狀,針對同樣涉嫌的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都應該查得清清楚楚,若有刑事責任都應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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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黃世銘戀棧自己的職位,對毀憲亂政的作為,毫無半點反省、羞愧;參與其中的總統、行政院長又無恥地極力撇清責任 — 真讓人對台灣的未來感到悲觀和憤怒!!<br><strong> 未署名</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