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院:周五宣佈薄熙來案上訴裁決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星期一(10月21日)在其官方網站宣佈,將在星期五宣佈對薄熙來案上訴的裁決結果。
山東高院發佈簡短聲明稱:「本院定於2013年10月25日10時在本院第二十二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
10月9日,山東省高院公告稱,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決定提起上訴,該院經審查,決定受理薄熙來的上訴。
目前尚不清楚,薄熙來案的二審是否公開審理。
按中國現行法律,二審判決為最終判決。被告人對二審判決不滿,並不影響刑罰的執行。被告人可依據有關法律,向更高級別的法院提出申訴,但法院有權決定是否受理。
9月22日,濟南市中級法院經過五天的公開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普遍預計,山東高級法院不會推翻或修改一審判決。
不過,一名接近薄家的人士對路透社說,變更一審裁決「仍有可能」。
前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市長陳良宇在2008年因腐敗罪被判18年監禁,當時他決定不提出上訴。
原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在1998年因腐敗罪被判16年徒刑後提出上訴,但上訴最終被駁回。
(撰稿:高毅 責編: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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