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膠筏遭菲水警扣押 漁業糾紛再起

被扣台灣恆春漁民蔡波
圖像加註文字,被扣台灣恆春漁民蔡波(中央社圖)
    • Author, 嚴思祺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恆春漁民蔡波周二(3日)單獨乘膠筏在菲律賓雅米島海域作業,遭到當地水警逮捕,台灣已向菲國提出交涉。

台灣海巡署接獲東港區漁業電台通報,蔡波搭乘膠筏「蔡田號」 2日從墾丁後壁湖漁港出海捕魚,3日下午在菲律賓巴丹群島雅米島東北方岸際4浬、距鵝鑾鼻東南方78浬處,遭菲國公務船扣押。蔡波與船隻都被留置在菲律賓第七小島。

面對蔡波家屬指責護漁不力,台灣海巡署強調,膠筏被扣押時,偉星艦正在雅米島以北的海域巡邏,不過可能是膠筏沒有裝設衛星定位系統,才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

海巡署並且指出,由於雅米島海域在台灣暫定執法線以南,爭議必須透過外交途徑解決。

菲認定越界

菲律賓政府5日下午將初步調查報告傳真到外交部,報告中指出,「蔡田號」在巴丹省的小島北方距岸僅40公尺,漁船上有釣具以及龍蝦等漁獲,顯示船隻在靠岩岸處作業。

台灣漁業署5日表示,「蔡田號」作業處已是菲律賓12海浬領海內,並非在台菲重迭經濟海域作業,以致遭到菲律賓民防船扣押。漁業署澄清,重迭經濟海域並不包含12海浬,必須尊重他國領海範圍,不能以此為作業理由。

台灣漁業署和外交部已和菲律賓接洽,希望以行政處分方式盡速裁罰後釋放蔡波。

依經驗,類似案例罰款約5萬美元(約台幣150萬元)。若走法律訴訟途徑,可能費時1至2年才能定案。

人船平安

目前船長蔡波安全無虞,菲方也允許他使用手機對外通訊。

蔡波在電話中強調,自己是在台灣經濟海域進行作業,無法接受菲方扣押的理由。

蔡波指控菲警上銬捆綁他,要他跪在地上,並以槍指著他的頭,一天不給飯吃。

蔡波並說,菲方還強搶自己隨船的物品,行徑就像是強盜。

爭議海域恆春區漁會理事長潘明坤表示,「蔡田號」被扣押的海域屬於台菲重迭經濟海域,昔日菲國水警就常以「越界」為由,強行扣押台灣漁船,漁民一度不敢到該處海域作業。在今年5月初「廣大興28號」事件發生後,台菲簽訂漁業協議,漁民才又恢復在此海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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