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薄熙來自爆戴綠帽」

王立軍、薄熙來和谷開來(資料照片)
圖像加註文字,歷時五天的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公審8月26日在濟南中院結束。

香港媒體星期二(8月27日)以大幅版面報道薄熙來案在濟南中院審結候判的消息,多數媒體對薄熙來在庭上自爆王立軍與妻子谷開來「特殊關係」一事進行了突出報道。

《蘋果日報》以「薄熙來自爆戴綠帽」為題評論說:「薄熙來案高潮迭起,反腐戲突變三角愛情片!」

該報說,薄熙來案昨日進入法庭辯論最後一章,「薄熙來的最後陳詞,將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項指控推得一乾二淨」。

該報評論稱,庭審最出人意表的莫過於薄熙來指重慶前公安局長王立軍與妻子谷開來有「特殊關係」,指兩人「如膠似漆」,無非是與穀撇清關係。

《南華早報》在頭版報道說,薄熙來在庭上自爆王立軍與其妻子谷開來「如膠似漆」,並聲稱這種關係正是王立軍在2012年2月闖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尋求庇護的真正原因。

《明報》引述接近王立軍家人的消息人士說,王的家人對薄在庭上形容王與穀「如膠似漆「等親密關係感到憤怒。針對薄的說法,王的家人表示,「你信你就是傻子」。

《明報》以「控方促重判,薄嘆劫難逃」為題報道說,薄案庭審結束,將擇日宣判。檢方認為薄在庭上翻供,拒不認罪,應當從嚴處罰。而薄則稱自知「在劫難逃」,但指庭上講意見是依法行使權利,不應被當作惡劣行為。

該報表示,「薄案庭審公開透明」是內地媒體報道這次為期5天庭審的主旋律,然而庭審過程的播報雖有突破,但防記者如防賊,最後連一次有提問的記者會也欠奉,更別說薄熙來在庭審上的部分敏感發言被「和諧」了。

(撰稿/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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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原來「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不等如「無罪推定」.

意思是國內的犯人被先假定有罪 (guilty), 而非如香港的犯人被先假定無罪 (innosense). 因此, 薄的抗辯被公告訴人視為拒不認罪亦非毫無法據.

是否如此, 希望法律界的論者指點.香港仔, 香港

投我石塊的人,也不見得乾淨啊!孟光, Hong Kong

說的好, 內地《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按上述規定, 被告人的抗辯是合法合理的, 被告人抗辯的權利應被法院尊重, 怎麼竟被視為拒不認罪, 須加重罰罪呢? 法官不是應該根據薄被證實的罪行依法量刑嗎? 香港仔, 香港

中院公訴人幾次說「薄熙來拒不認罪,須加重罰罪」,該文寫到「庭上講意見是依法行使權利,不應被當作惡劣行為。」,資料顯示公訴人這樣講本身就是違法。為什麼採取這樣態度呢?

TAKEDA, JA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