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學生:薄熙來案的法律意義與影響
- Author, 劉耀聰
- Role, 牛津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
2013年8月22日,薄熙來一案在中國山東省濟南中院第五法庭公開審理,被告人薄熙來以行賄,貪污,濫用職權罪名被檢察機關起訴。我雖然身在英國,但是也凌晨5點多就爬起來開始刷濟南中院微博對庭審情況的滾動報道。
毫無疑問,這次審判對中國社會有著深遠的影響,雖然「世紀審判」這個名詞在我看來稍顯誇張,但是它的意義是不可磨滅的。
薄熙來曾經給我留下最深刻映像是他在商務部任部長的時候。那時我還在上高中,中美之間頻繁的貿易摩擦使得這個名叫薄熙來的政治家在央視的新聞上頻繁露面。他儒雅的外表,翩然的風度和過硬的危機處理能力使當年的他身上透射出一種政治明星的風範。
必須承認,當一名政治家諸多家庭瑣事被爆料出來的時候,他的身份則更具備一種迷人的傳奇色彩,政治的舞台對於曾經的薄熙來來說更像是一張開幕式現場的紅毯, 而他也曾毫無顧忌的秀出了自己的風采和魅力,甚至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率領國民黨中國大陸訪問團到重慶訪問時更是誇讚薄「有人說薄書記是大陸的馬英九,也 許馬英九才是台灣的薄熙來」 所以,在很多人眼裏,他更像是一位善於「公關」的政治明星。
對於薄負面的新聞則大多是在2007年11月他接 替汪洋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之後。薄在重慶風風火火的主要搞了兩個運動:一是「重慶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二就是「唱紅歌,讀經典,講故事,傳箴言」的運動。後 來經過調查發現薄在重慶打黑除惡期間通過刑訊逼供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而唱紅歌的運動也被很多人斥之為「打政治算盤」、「愚民教育」、「文革遺毒」等。
當然,之後關於他政治生涯的隕落很多人都有所耳聞,「尼爾伍德案」「王立軍事件」等等,我也就不再詳述。
我之所以要寫之上的這段文字是因為,我們這一批留學生,或者是我們這一年齡段的年輕人,只要是少少關注新聞的,薄熙來都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字,我們在某種程度上也算的是他政治生涯起伏我們的見證人,所以當看到他今天兩鬢斑白頹然地坐在被告席位置上時,心中不免感謂物是人非。
對於此案,我主要有兩個簡單的看法:
第一,積極性:刑可以上大夫,對於薄熙來一案的公開審理體現了中央政府堅決打虎的決心。
從 十七屆七中全會確認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給予薄熙來、劉志軍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到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的並於近日公開審理,這大半年時 間內,中央政府一系列的果斷決策和堅決動作,體現了北京堅決懲治腐敗、堅決「打老虎」的信心和決心。很重要的一點,也是令多數人感到振奮人心的是,薄熙來 這樣曾經在中國政治舞台上嶄露頭角的人的落馬彰顯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樣的重要理念。其實,在十八大召開之後,多種法律領域重要文件的頒布,包括刑 事訴訟法的修訂等等其都體現了中國政府在法治建設積極的態度。
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 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如今我認為,對薄熙來的公審其實是將語言付諸於實際行動的嘗試,而行動的背後其實是在向我們傳遞一個強有力的信號,即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從這個角度來講,薄案的公審對中國的法制建設絕對是有著積極的影響和標本意義的。
第二,去政治化定罪對中國法制建設的影響:
我們都不能否認,薄熙來一案絕不僅僅是一場簡單的貪腐案件,他的背後擁有極強的政治鬥爭背景。但是將薄熙來一案簡化成為一個「去政治化」的貪腐案件來處理,實際上是中央的一種策略。說白了就是打著法律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
自 1989年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被免職終身軟禁之後,中央便不再以政治路線錯誤來罷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了,而開始以違反黨紀國法為由來處理。由於來自黨內 各方面的壓力,對薄熙來罪名擬定從最開始的路線鬥爭,貪污腐敗和刑事犯罪到現在的「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權利鬥爭的痕跡被完全抹掉了。
其 實大家都心知肚明,薄熙來的命運早已安排好了,處理他的目的也絕不是為了追回贓款,但是如今卻興師動眾的搞了一次「世紀公審」,那這公審演繹的性質恐怕是 要大於其法律意義本身了。這點從庭審記錄上就能夠看出端倪,在政治背景的框頂下,公訴機關無法撒開手對其罪名進行起訴,而很多罪名又都是互相聯繫,所以邏 輯上著實出現了不少漏洞,提供的證據有些也無法服人;而薄熙來在庭上的自我辯護反倒是贏得了不少看客的青睞,所以從薄案庭審的感覺來看可以說薄熙來佔了優 勢。
檢察機關在庭審中所處的劣勢地位和政治因素的框定是分不開關係的。此案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盡量減少薄對黨的危害。所以,這場聲勢浩大的貪 腐大案庭審多少帶有作秀的成分,讓人咂舌,而法律究竟在此案中起到了多少作用呢?他真的是公平公正的嗎?當法律成為政治鬥爭的砝碼,律法的意義又是什麼 呢?我想只能用一句話來回答,在中國我們還不是依法治國,而是用法治國。法律是被動的,他只是治理中國的工具。
本文作者是牛津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主要研究集團犯罪與黑社會組織。文章不代表BBC立場,屬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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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薄熙來案的法律意義與影響,就是把法律作為工具,向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司法開玩笑。孟光, Hong Kong
有人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也喜愛"在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依法治國"; 但是,這大多是美好的願
望,歷史經驗和各國現代文明,都以其不同的方法詮
析了其實不然.唯有時光,對人人平等,依時治人.
<strong>yihua, CANADA EDMONTON</strong><br/>
我覺得你說得很好,客觀,凖確,分析到位。
不像其他BBC的有些新聞,根本就不了解中國,然後胡說八道,唯恐天下不亂。
<strong>JJ@hotmail.com, </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