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兩副省長因省內兩起嚴重事故受處分

中國國務院就造成121人死亡的吉林省德惠寶源豐公司大火處分吉林省11名高級官員。
這些官員中包括兼任吉林副省長的吉林公安廳長黃關春以及長春市長姜治瑩。
這兩名副省級官員均因火災被給予記大過處分。
吉林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李樹田同樣得到記大過處分。
長春市副市長李祥、吉林省公安消防總隊副總隊長劉軍、長春公安消防支隊政委趙子魁以及寶源豐所在的德惠市的副市長王濤被降級,並被黨內嚴重警告。
德惠市委書記張德祥、市長劉長春、長春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王喜春,以及兼任德惠副市長的當地公安局長王華安四人被撤職,同時也被撤銷黨內職務。
此前,寶源豐禽業公司所在的德惠米沙子鎮的鎮長以及長春淨月消防大會隊長和德惠消防大隊防火參謀等11名公職人員已經被以玩忽職守罪拘捕。
寶源豐董事長賈玉山等8人也被移送司法機關。
發生在6月3日的寶源豐大火因電線短路引發,火災還導致液氨系統發生爆炸,火災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傷。
八寶煤礦
國務院同時還對吉林通化八寶煤礦連環瓦斯爆炸事故作出處分決定,吉林副省長穀春立被記過。
八寶煤礦3月29日和4月1日連續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20人受傷。
八寶煤礦總經理以及其所屬的通化礦業公司董事長等16人此前已經被移送司法機關。
除穀春立外,吉林安全監管局原局長金華以及白山市市長彭永林也分別得到記過處分;白山副市長王樹平被記大過處分。
通化礦業公司所屬的吉煤集團的董事長長袁玉清被雙開,黨委書記張金峰被黨內嚴重警告,總經理賈立明被降級以及黨內嚴重警告。
國務院同時宣佈就兩起事故對吉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責成吉林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撰寫/責編: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