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導演就曹鬱假冒台灣人事件道歉

台北
圖像加註文字,台灣軍方批評導演紐承澤違反誠信原則。
    • Author, 林楠森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灣電影導演紐承澤就其將中國籍攝影師曹鬱假冒為台灣人,進入台灣軍事基地勘景一事表示道歉。

紐承澤原本計劃拍攝的電影得到了台灣國防部支持,軍方向其言明不批准曹鬱進入海軍基地,紐承澤則將曹鬱冒充為台灣人進入左營基地勘景。

在此一假冒事件爆發後,紐承澤在臉書上的留言稱電影人為拍「厲害作品」擅用權宜之計等說法,引起了網民在其臉書上一致批判其知法犯法,且還想把其它電影人拖下水。

台灣軍方則批評他違反誠信原則,並將他以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移送法辦。

在網民紛紛表示將抵制他的電影以及面臨司法下,紐承澤在從歐洲渡假回台後第一時間在機場發表了認錯道歉聲明。

這樣的聲明與其此前在臉書上留言態度上已明顯不同,他除了向軍方道歉外,也向台灣的電影人道歉,說希望不要因他個人愚眛,而讓電影同業未來得不到軍方的拍攝支持。

司法與公視董事

包括紐承澤及曹鬱都被台灣海軍移送檢方調查,曾經兩度獲得台灣金馬獎的曹鬱在案件被移送時則已離開台灣。

據台灣的法律規定,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最高將可被判處五年徒刑,在台灣的網絡論壇上,許多網民表示如果紐承澤與曹鬱最後真的入獄,將請其它網民吃雞排、喝奶茶等慶祝。

但據台灣媒體引述律師說,紐承澤因此案而被判刑入獄可能性很低,最可能是被判罰款。

台灣檢方目前將這起案件以「他字案」而非「偵字案」偵辦,這種台灣檢方分案的分式據律師指出,他字案偵辦一般是無意起訴或檢方認為僅是微罪。

紐承澤除了導演身份外,另一身份是被台灣政府聘任為公共電視台的董事,針對立委及網民要他自己辭去此一職務的要求,他則沒有作出回應。

而聘任紐承澤擔任公視董事的文化部長龍應台則說「橋歸橋、路歸路」,任何人在司法審判定案前都是清白的。

(責編:蕭爾)